押金条弄丢了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如题所述

房屋租赁的时候,房东为了避免租客不按时缴纳押金、突然跑路、损坏房子里家具等情况,都会要求租客缴纳一定的押金。租房押金怎么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一般是双方协商解决;《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如果押金条丢失应该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第第七十一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所以即使押金条丢失,押金条也是一式两份应该归还您的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三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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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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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3

1、租房子交的押金,按照《担保法》第63条,这些现金属于质押。虽然丢失了押金收据,只要没有违约的情况,按照《担保法》第71条,房东就应该退押金。在交押金时,房东开收据是一式两份的,房东本身有留底。所以,只要写个字据,向房东说明没有违约情况,丢失了押金条,房东就应该退款。

2、如果房东不肯退款,可以向所在街道或者社区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这是政府下属的一个专门管理房屋租赁业务的单位,这种小事,找他们就可以解决。

3、押金条只是已交押金的一种凭证。只要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已经跟房东交过押金了,在法律上来讲,房东就必须退还押金!一般像银行卡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短信、电话录音等都是有效的证明。

扩展资料:

一般来说租房押金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

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房东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房东应将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给租客。租房押金不退,租客可以找房东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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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1

可以向法院起诉。金条只是已交押金的一种凭证,如果押金条不慎遗失,租客如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向房东(中介)交过押金。

除押金条外,租客还能提供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租房合同中写明“押金已付”、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记录等。

扩展资料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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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0

押金条只是已交押金的一种凭证,如果押金条不慎遗失,租客如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自己确实向房东(中介)交过押金,租客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押金条的丢失不会成为合法的抗辩理由,法院肯定会判决出租方退还承租方押金的。

除押金条外,租客还能提供的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租房合同中写明“押金已付”、电话录音、短信、微信记录等。

举个例子,如果租金和押金都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有据可查的方式来支付的,就会有相关的转账记录,可以根据租房合同中的规定的租金和押金情况计算出实际支付情况,以此为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明确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拓展资料

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在违约时将会被扣除。

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为另一方递交实质性的标的物,为保证已交付的标的物能返还,要求另一方交付相当金额的保证金,在合同不能履行时,以没收押金作为解决合同的方式,体现保护非交付押金一方的利益。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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