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又退回检察院,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如题所述

可以退回检察院,但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在对公诉案件审查时,如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检察院。二,在庭审中,如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法院会延期审理,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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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23
案情模糊不清或未确认检方首次出示证据未能得到法院认可
第2个回答  2017-08-23
法院在庭审的时候,如果证据不足或者事实不清楚的话,法院会退回案件给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
第3个回答  2017-08-23
法律规定,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可以延期审理,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第一百九十九条 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延期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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