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有几大误区别忽视

如题所述

关于企业注册商标,容易陷入的的五大认知误区:

一、“企业注册的商标,使用了多年,远近有一定名气,图案不理想也不能更改。”

其实,企业可以用原来的商标名称,另选配其他图形,重新办理注册申请手续。

二、“企业只要有商标就没有必要考虑商标注册问题。”

按照《商标法》规定,一类产品、一个商标、一份申请。企业生产的产品类别较多,可以使用同一个商标,但要分类办理注册申请手续。目前,一些有远见的企业家,积极办理防御注册。有的企业有上百个商标。

三、“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后,只要商标局核发了商标注册证,这个商标就永远是我的了。”

《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有效期为10年,从满10年的前半年开始办理商标续展手续,最晚不能超过满10年后的半年。否则,这商标将被商标局取消,不再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可以办理这个商标注册申请。

四、“企业名称、地址变更,商标没有变,没有必要办理任何变更手续。”

商标注册人名称和地址改变,必须及时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否则,新名称、新地址用原来的商标,不但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有商标纠纷,有理变无理。

五、“只要我同意,我的商标让给谁使用都可以,不必办理什么手续。”

商标注册人同意别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要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对使用时间、类别、产品、质量、使用费用等问题有明确规定,并到商标事务所办理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事务所再将备案手续转商标局,这个使用许可才是合法的。

创业的路上,本来就充满的各种“坑”,注册商标再陷入误区的话,只会让创业之路越走越难。

所以说,在进行注册商标相关业务时,选择专业商标代理机构,将会是避免陷入误区的正确选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10-28
商标注册 几 大误区
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冲锋陷阵,争取更多经济效益的重要武器,需要我们及早注册,多加管理,悉心维护。但是,我们在注册商标的时候,由于对专业知识了解的不够深入,对法律的认知较为浅显等各种因素的存在,很容易就会在注册、使用过程中出现不符合《商标法》的行为,其中有4大误区可千万要注意,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剖析一下这几大误区。
1.先使用后注册
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在我们注册商标的时候,先注册的商标会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不能随意使用,也不能获得商标使用权。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对商标的重视度不够,不仅不注册自己的商标,甚至冒用他人的已注册商标,等自己的产品打开市场后才想到将商标注册,但这就迈入了商标注册的误区,为时已晚了。
2.只考虑经营需要
这一点可以分成两类来看,首先,第一类指的是注册商标一意孤行,忽视法律法规的人,因为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注册做了详细的要求,所以并非所有的文字或图形都可以成功注册为商标,所以在申请注册前一定要注意把该避免的避免。
另外一类指的是只注册主商标而不注册副商标,很多人觉得注册商标费时费力,注册一个就够了,殊不知,注册商标我们不能只考虑经营需要,只有建立健全商标体系才能把我们的商标和权益真正保护起来,所以,我们还需要注册防御商标等主商标之外的商标。
3.商标许可使用
商标许可使用是指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分离出一部分或全部许可他人使用。像是我们熟悉的连锁、加盟等形式都是商标许可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现在较为盛行,但是,虽然成功的商标使用许可可以达到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的“双赢”,但它也很容易出现下面这些问题:
1.未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
2.许可人不是该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3.许可人超出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实施许可
4.没有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这些问题出现后会给商标使用带来很多问题,严重的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在对商标进行许可时,一定要规避这些风险。
4.并非所有产品都能使用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也就是说我们注册了那些类别就只能在哪些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不能擅自把商标使用在未注册的类别上,否则会构成侵权,虽然商标是自己的,但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商标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需要我们及早注册,并好好维护管理,在商标的注册、使用过程中,一定要避免上述问题,不给自己平添麻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10-28

1.先使用后注册

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在先”原则,也就是说在我们注册商标的时候,先注册的商标会受法律保护,任何企业不能随意使用,也不能获得商标使用权。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企业对商标的重视度不够,不仅不注册自己的商标,甚至冒用他人的已注册商标,等自己的产品打开市场后才想到将商标注册,但这就迈入了商标注册的误区,为时已晚了。

2.只考虑经营需要

这一点可以分成两类来看,首先,第一类指的是注册商标一意孤行,忽视法律法规的人,因为我国《商标法》对商标的注册做了详细的要求,所以并非所有的文字或图形都可以成功注册为商标,所以在申请注册前一定要注意把该避免的避免。

另外一类指的是只注册主商标而不注册副商标,很多人觉得注册商标费时费力,注册一个就够了,殊不知,注册商标我们不能只考虑经营需要,只有建立健全商标体系才能把我们的商标和权益真正保护起来,所以,我们还需要注册防御商标等主商标之外的商标。

3.商标许可使用

商标许可使用是指注册商标的使用权分离出一部分或全部许可他人使用。像是我们熟悉的连锁、加盟等形式都是商标许可使用的具体表现形式,现在较为盛行,但是,虽然成功的商标使用许可可以达到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的“双赢”,但它也很容易出现下面这些问题:

1.未注册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

2.许可人不是该商标的商标注册人

3.许可人超出商标专用权的范围实施许可

4.没有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这些问题出现后会给商标使用带来很多问题,严重的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我们在对商标进行许可时,一定要规避这些风险。

4.并非所有产品都能使用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也就是说我们注册了那些类别就只能在哪些类别的产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不能擅自把商标使用在未注册的类别上,否则会构成侵权,虽然商标是自己的,但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合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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