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镇医院的牙科门诊补牙,共计费用近8千,要求医院给开发票(6月就提出,9月初仍院方仍未给开),牙科门诊负责人的说辞是:牙齿的费用是无法报销的,给你们开发票也没有用,而且那么多钱我要交很多税,我没办法给你开那么多,顶多就1,2千块。在牙齿补好钱交清的一个月后去取发票,医院门诊负责人以现在发票系统没办法开,要国庆节才可以开的托辞未开。像医院的牙科门诊不给开发票(不开或不全额)的做法是否合理?我要以何种形式维权?献上我的全部财富5,寻法律援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