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夫妻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拿的房产证填写夫妻双方名字,如果离婚房产属于男方个人还是共同财产。

最新婚姻法不是说夫妻第一套房产属于男方吗?

女方可以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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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03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拿的房产证填写夫妻双方名字,就表示男方将部分产权赠与给了女方。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只要没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行为赠与就是有效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当然如果对离婚后的房产归属有约定,就要按照约定执行。

《婚姻法解释三》
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九十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2个回答  2013-05-24
那你的意思是说婚前第一套房产是婚姻法规定了属于男方,而不是以谁购买为准?建议你再把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再看几遍。。。、
新婚姻法是强调保护个人婚前财产。只要是婚前购买的房子,女方买的就是女方的,男方买的就是男方的。即使婚后加名上去,那么后加名的一方也不占有产权份额,但是他/她可以得到婚姻期限内所有按揭房款的50%、
如果你是婚前买就一次性付清房款了,那么他/她即使加上了名字,也不占有房产的产权,仅仅只是个名字而已,有名无实的产权人
第3个回答  2013-05-24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算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是~~拿房产证时填写了男女双方的名字,这个就在法律上视作男方把一半的房产权益赠与了女方!这样~女方就成为拥有该房产一半权益份额的房产共有人!这样一旦两人离异,女方是可以主张一半房产权益的。这是新婚姻法的解释啊。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5-26
如果房产证上填写的是夫妻双方名字,那就应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女方主动放弃,或者男方具有法律效应性的证据,证明是男方婚前的财产,那才可以给男方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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