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人打成轻伤,派出所已立案,但就不抓人。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事人被打成轻伤,派出所已立案,但不采取措施,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反映。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办案人员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 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1-17
1、轻伤有法医鉴定吗?
2、立案有立案通知书吗?
如果这两样你都拿到了,你就踏踏实实忙你自己的事情吧,因为这个案子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派出所和嫌疑人都躲不掉这场官司,现在是刑事侦查阶段,将来会到检察院、法院、看守所、监狱,放心好了。
如果这两样你没有拿到,或者只拿到一件,那你应赶紧抓紧时间,尽量把这两样办好,当然,立案的难度比较大,因为警察不想干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1-09
如果构成轻伤的话,你可以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并主张民事赔偿。
第3个回答  2014-01-09
轻伤 已经属于刑事立案的标准了。你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3个月一般可以结案。不过最好自己准备好证据,还有最好在公安局和打人一方同意的情况下,共同选择一个鉴定机构对你做个轻伤鉴定,有利于案件。到法院起诉的,法院一般也会组织你做一个鉴定。你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骑牛他赔偿医药费。
第4个回答  2014-01-09
去派出所的上级公安局投诉,一般就是县(区)公安局投诉派出所不作为。
派出所都害怕上边的公安局,那是他们的直属领导,或找县公安局的人施压,或者去县检察院申诉,让检察院监督或直接调查。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