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红绿灯的十字路口电动车与轿车相撞,责任怎么算?

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我骑电动车从东向西走,一辆轿车突然从北向南从路口出来,距离太短刹车没刹住,撞上小车的左前门,小车的车门凹进去了,我的车头也烂了。由于有事赶着走,就互留了手机走了,一时忘了现场拍照,这样如果要处理要怎么处理?如果到交警那是谁的责任?
我走的是主干道,小车是从小路出来的

是对方的责任,你可以打电话给轿车车主要求赔偿你相关损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_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在这起事故中,你走的是主干道,对方是从小路出来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是对方要给你让行。对方没有让行的,因对方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这时候你完全可以打电话给对方,要求对方给你相应的赔偿。
如果对方不予配合处理及不赔偿的,你可以尽快依法向事故地交警报警,由交警部门立案,调取路面监控,通知对方前来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理赔。若对方仍不配合的,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相应损失。
不过像这种机动车一般都会买保险的,你的损失一般会有保险公司赔偿,如果确实是对方的责任,对方应该也不会逃避的。你也不要太紧张,可以先试着打电话沟通一下,千万不要自己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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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5

双方都承担一部分责任,所以说交警判双方为同等责任是比较正确的。

(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


注意:

交通信号灯是指挥交通运行的信号灯,一般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方向指示指示灯(箭头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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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一般来说,如果在十字路口,有明确标志牌标明该小路上的车辆须让行主干道车的,事故就是机动车的全责;如果没有标明,那就是你的责任,因为没有交通信号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也没有标明让行的标志,应让行右侧道路上的来车。而小车在你的右侧道路,你须让行。而且你们双方的车辆在通过十字路口时,速度比较快,也都是违章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总的来说,汽车为60%的责任,你为40%的责任。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21
你说的不够具体追问

哪方面不够具体?

追答

是单行道还是双行道 在那道
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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