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过之后要重新办身份证吗?

我的户口迁过之后没有重新办身份证,是跨省迁的,现在拿着身份证办银行卡的话有的银行办不了,而且支付宝实名认证也不能通过。说身份信息没有更新到公安信息网。是不是重办身份证之后身份信息就能更新了。有经验的帮帮我

户口迁移了,身份证上的信息没有变,但是该身份证还是有效的,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若当事人想要重新换新户口的身份证,也可以到新户口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新的住址的身份证。

1、户口迁移不影响身份证的法律效力。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的,可以继续使用。

2、如果有需要,当事人也可以到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办新住址的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扩展资料

身份证办理措施

制发流程

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户口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

申领证件

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身份证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

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

自助服务终端开通,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户籍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身份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6

户口迁移后,就应该重新办理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户口迁移

百度百科-居民身份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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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6-17
根据公安部令第43号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公民不需要换领身份证:

一,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市的市辖区行政区域内。

二,公民迁移户口后,仍在本县的行政区域内。

即如果公民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需要换领身份证。

居民户口跨省迁移后,原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的住址发生了变更,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第八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者登记内容有变更、更正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时,应当按照规定申报换领新证;丢失证件的,应当申报补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1999年修正)》第十一条规定

公民的常住户口在本市各市辖区的行政区域之间和本县行政区域内迁移变动的,可以不换领居民身份证。公民的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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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6-11-30
  公民办理户口迁移到外省以后,因为户口所在地变更因此是需要带上户口簿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具体的身份证办理程序:
  1、申领人带本人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
  2、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采集人像信息(部分地区要求先采集照片信息,再带到户籍部门办理身份证,需要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3、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4、核对资料无误,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5、缴纳证件工本费(具体以当地户籍文件为准,首次办理或者过期补办工本费大约20元、丢失补领工本费大约4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4个回答  2017-05-10
按照《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并且居民户口迁移,住址发生变化后,身份证也应随之变化重新办理。至于编号问题不必担心,因居民身份证编号一经编定,终身不变,因此不会产生新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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