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很好的离职,首先还是建议你正式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从程序上讲可以直接交给你公司负责人资的部门或者你的直接领导,如果得不到回复,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或挂号信作为提前30天提出辞职的证据。
关于老板希望你等招到人才走的要求,这个可以具体跟老板沟通,一是把你需要离职的明确时间和你的困难告诉他,请他理解;二是提前做好交接准备;三是了解下公司的招人进度,可能的话推荐一些合适的人选。如果老板确实就是拖延,那可以直接采用前述方法,如果出现公司阻拦,可以申请仲裁。
追问我们公司是小公司,没有什么部门,我辞职是因为上班时间太长了。一个月休两天 还每天八点到下午6点半,中午没有明确的休息时间,那个时候基本也是在上班的。老板总说招人,招来的人不过7天试用期就都走了,什么时候能招到人,我现在迫切想走,最好月底能走
追答按你说的情况,一个月只休两天,如果你有明确证据,那公司的工作时间是违反劳动法的,你就无须提前30天辞职了,可以直接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