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先于奶奶去世,后来奶奶又去世,父亲的房产叔叔可以继承吗?

父亲于2000年去世,有一处房产属于和母亲婚后共同财产,去世后并没有遗嘱,母亲与奶奶和我一起居住,2007年奶奶去世,现在叔叔回来要分房产,说分的是奶奶继承的那份,当时奶奶在父亲去世后并没有提起什么继承的事,也没有形成继承事实,那叔叔现在要求继承合理合法吗?

第1个回答  2017-06-14
这得看你父亲去世后是否有明确的划分财产了。如果当时没有,按法律上来说,房子一般是你母亲的,另外一般你和你奶奶平分。你叔叔这边可以争的也就是房产的四分之一的产权。因为这部分已经算是属于你奶奶的遗产,所以你叔叔有权利继承。但实际上来说,这部分产权也是你父母当初购买,与你叔叔并无金钱上的冲突,而你奶奶也是继承你父亲的,可以到法院提请申诉,要求把这部分产权由你来继承。
第2个回答  2014-05-23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如需要委托代理可以与王律师(荣县|自贡|成都|四川|中国律师)联系,本律师为你争取最大的利益。你如果有急事可以打电话咨询王律师 电话13219631806 (24年法律工作经验,曾在纪委,监察局工作,曾在国家机关从事了30年公务员工作)
由于网上问答无法全面了解具体情况,回答仅供参考,如有必要建议您及时打电话咨询本律师追问

请问律师何时属于您说的继承开始?

追答

电话联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