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超检查误诊未检出血管瘤,如何追究责任

去年兵役体检我全部通过了,包括B超和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但是后来由于个人原因主动要求放弃入伍,经过人武部部长批准后就没有去。

今年准备去了,但是今天上午B超检查说我肝脏血管瘤,3.6X2.4 ,体检不及格,医生直接告诉我别想去了。

下午出血和尿的报告,不知道是否有AFP指标。

因为血管瘤大部分是天生的,去年和今年必有一次误诊,如何追究责任。
如果是去年,医生误诊导致耽误治疗。
如果是今年,误诊导致我丧失入伍资格。

首先,单一的B超影像很难100%发现血管瘤。

其次,肝脏血管瘤是常见的良性肿瘤。
只要没有影响正常生活大可不必惊慌失措。

再次,可以去大一些的肿瘤专科医院做复查,因为也不能排除肝癌的可能。
做个CT增强可以比较容易确诊,还存疑的可以做个核磁共振,同时也需要血液指标做判断。

最后,医生的责任问题方面,应当以检查时的医疗条件是否具备来认定。
如果去年的B超机器质量有问题,导致了医生无法分辨则不能认为其有责任。
一般要有证据表明医生明知存在检出后故意隐瞒的情形。
如果是今年的误诊,那么最好能尽快去复诊并取得明确的检查结果。
只要能确认不存在不符合入伍条件的情形,也不是完全没机会的。

另外,自己注意健康,无论是否患疾,无论是否入伍,自己的身体还是需要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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