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

在招标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的评分标准
有人可以告诉我他的公式么?
或者他是一个什么概念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是通过打分来对根据品质划分等级的项目进行量化处理,可用来进行定性排序问题的综合评价。其核心内容是对评价的不同等级赋予不同的分值,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

其顺序如下:

1、 确定评价项目,即哪些指标采取此法进行评价。

2、 制定出评价等级和标准。先制定出各项评价指标统一的评价等级或分值范围,然后制定出每项评价指标每个等级的标准,以便打分时掌握。这项标准,一般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也可能是定量为主,也可以是定性为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制定评分表。内容包括所有的评价指标及其等级区分和打分,格式如下表所示:

4、 根据指标和等级评出分数值。评价者收集和指标相关的资料,给评价对象打分,填入表格。打分的方法,一般是先对某项指标达到的成绩做出等级判断,然后进一步细化,在这个等级的分数范围内打上一个具体分。这是往往要对不同评价对象进行横向比较。

5、 数据处理和评价。

(1) 确定各单项评价指标得分。

(2) 计算各组的综合评分和评价对象的总评分。

(3) 评价结果的运用。将各评价对象的综合评分,按原先确定的评价目的,予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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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07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

政府采购综合评分法的评审因素包含的种类很多,但总得来说分为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两大部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对评审因素有明确规定:“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有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其中,投标报价的分值设定有明确要求,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而其他评审因素的设定没有作要求,且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提及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划分。

商务部分的评分因素是客观的,包含投标报价、履约能力中的投标人信誉、资信、相关证书、业绩、人员组成和其他商务条款等;技术部分直接关系到货物质量或服务水平,包含产品的技术参数条款及相关的检测证书、服务组织方案、履约能力中产品生产商的生产能力和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政策性证明材料等因素,需要评审专家的专业判定。

综合评估法的具体操作方式:

1、 确定评价项目,即哪些指标采取此法进行评价。

2、 制定出评价等级和标准。先制定出各项评价指标统一的评价等级或分值范围,然后制定出每项评价指标每个等级的标准,以便打分时掌握。这项标准,一般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也可能是定量为主,也可以是定性为主,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 制定评分表。内容包括所有的评价指标及其等级区分和打分。

4、 根据指标和等级评出分数值。评价者收集和指标相关的资料,给评价对象打分,填入表格。打分的方法,一般是先对某项指标达到的成绩做出等级判断,然后进一步细化,在这个等级的分数范围内打上一个具体分。这是往往要对不同评价对象进行横向比较。

5、 数据处理和评价。

(1) 确定各单项评价指标得分。

(2) 计算各组的综合评分和评价对象的总评分。

(3) 评价结果的运用。将各评价对象的综合评分,按原先确定的评价目的,予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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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5-14
各区县招标办,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编制,市招标办制定了《关于施工项目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立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供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参照执行。

二○○五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意见
抄送:委领导、各区县招标办、总后招标办、各交易中心。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施工项目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设立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施工招标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的编制,结合当前招投标实践中的具体情况,现对施工项目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的设立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供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参照:
   一、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以独立的章节或者以投标须知附件的形式载明评标办法;
   二、评标办法的编制应当遵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开性”原则,将评标所涉及的各项标准和条件明细化,并对各评审因素进行量化;
   三、为便于投标人阅读理解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以表格的形式表现经量化的标准和条件;
   四、评标办法中应当给出七部委12号令规定的投标价格比较表、偏差比较表的具体表格,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需要使用的其他空白表格,也应在评标办法中给出;
   五、“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一般应当采用“暗标”方式,每一细项评分均应设有评审意见空白栏,评标委员会成员在给出自己的细项评分时,应当同时写明自己的评审意见;
   六、“经济标”的评审应当设立“基准价”,并以“基准价”作为评审投标价格的评价标准;
   七、“基准价”的形成办法一般为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是否剔除最高和最低各一家后再平均或者不做剔除就平均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具体约定;不提倡在“基准价”中加入招标人标底的做法,如招标人坚持要在“基准价”中纳入标底的成分,应当有标底保密的可靠措施,且标底在“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最高不得超过40%;
   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综合评估法的定义,“经济标”的评分应当以“等于”或“负接近”“基准价”者得最高分;以区间方式设立评分分值的,经济标得满分的区间一般应当在0~-1%(投标价格与“基准价”的差值百分比)范围内,并始终以0%为起点;以公式法或内插法计算得分的,投标价格与“基准价”一致时得满分;特殊项目,经济标得满分的区间的下限一般不应超过-2%;
   九、在计算“基准价”以及投标价格与基准价的差值百分比时,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以项为单位给出的暂估价应当剔除,其他不可竞争的暂估价,视具体情况,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约定是否剔除以及剔除的方法;
   十、招标人可以招标人标底为基础上浮3%以上设立“拦标价”;
   十一、投标价格是招投标的主要竞争因素,具有竞争力的投标价格也可能出现细微偏差,因此不应以细微偏差的数量设立评分因素,只有投标人拒绝补正的细微偏差,才可以根据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按照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折减方式,进行相应项目的得分折减;
   十二、经济标的分值权重一般为总分值的60%,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不得低于总分值的50%;
   十三、评分分值的设定应当充分体现招投标的竞争性,鼓励同一细项评分分值拉开档次;考虑到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其技术能力和企业实力等方面的差距不会很大,因此,经济标的评分分值档次的设定应合理,保证不同投标人的非经济标的得分差能(至少在极端的情况下)在理论上弥补经济标的得分差;如果在理论上都是经济标得分决定最终的得分排名次序时,宜直接采用合理低价中标的评标办法;
   十四、实行资格预审的工程,资格预审时已经评审过的各项标准和条件,一般不应再出现在评标办法的评审标准和条件中;
   十五、在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计价体系条件下,投标人工期的长短能够反映到投标价格的竞争中,因此,招标人不应以工期提前量作为评审标准和条件;
   十六、投标人企业和项目经理的各类荣誉奖项均不得作为评分因素;
   十七、同类工程经验参与评分时,应当合理界定“同类工程”及其有效期限;“同类工程”一般为工程使用功能、结构形式、工程规模等相似的工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5-14
去招标办拿材料看,具体我也说不清
第4个回答  2018-11-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45分
商务部分:30分
技术部分:25分

价格分45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当有效投标人数小于等于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所有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当有效投标人大于5家小于等于10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1个最高和1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有效投标人大于10家时,所有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2个最高和2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在报价范围内,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基本分45分。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4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最多扣5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采购预算价的85%时,还须提交成本分析报告,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30分)

企业信誉(10分)

1、投标企业提供AAA级信用等级认证证书得1分;
2、投标企业提供AAA级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认证证书得1分;
3、投标企业具备《GJB9001C-2017》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
4、投标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
5、投标企业提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证书得2分;
6、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7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连续3年盈利得2分,连续2年盈利得1分,否则不得分。
提示: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原件现场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项目管理人员(10分)

1、项目经理要求:A.具有气象部门或人社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专业工程师职称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提供近6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得5分;B.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电气、电子、计算机、通信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提供近6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得2分;C.其它专业职称不得分。
2、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到投标单位的安全员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名)、质量员(1名)、施工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劳务员(1名)、保密员(1名)、电工(1名)、高处作业(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1名),同时提供近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每提供一类技术人员的证书得0.5分,最多得5分。
提示: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一人一岗一证,不全者不得分。开标时携带原件查验,以原件作为评分依据,原件跟复印件不一致不得分。

企业业绩(10分)

提供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的防雷工程项目:
单项合同额小于等于100万元的,每提供一项得0.5分;
单项合同额大于100万小于等于200万元的,每提供一项得1分;
单项合同金额大于200万元的,每提供一项得2.5分;
本项最高得分10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招标公告官网截图和网址、中标公告官网截图和网址、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缺任何一项不得分,且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与以上资料核对一致,不一致不得分。
以上资料原件现场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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