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问题

我两年前在一家公司上了半年的班,之后就办了离职,也没跟我说档案的事,也没给我档案卡,然后现在的公司要我的档案,可以经过查询,我的档案并没有在街道,而是被以前公司托管在人才市场,现在我要去拿档案卡的话,要付2年多的托管费540元。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我的档案在那里,我也没有申请过。我想问下我现在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
可是档案不是由公司调动的吗,他为什么不把我的档案放到他原来调的地方,而要放人才中心呢,而且都没有通知我,我现在只是两年没找到交4金的单位,如果我一直找不到,那人才中心要到什么时候才来收我这钱呢。我是不懂什么法律,那我就要莫名其妙的付这笔钱吗?我想知道到底是谁的错呢

你必须交540元的档案托管费用,因为公司给你保管档案了,而且这费用不是公司收你的,而是把这钱转交给了人才交流中心。你这公司还算好的,如果其他公司直接给你扔在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扔在人才交流中心你就没有这二年的工龄,调档时候,要交滞纳金。而且要补工龄必须要钱。
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不交钱你是拿不走的,你的档案放在公司在人才交流中心开的户你,非公司人力资源部员工是没有办法调看的,没有权利调档的,如果你是党员,人力资源部员工非党员也禁止查看,这都是有规定的。
你要调在交钱后,凭公司介绍信,以及你现在公司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才能办理档案的调档工作。

如果公司是国有、事业单位那你的档案就放在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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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5-30
你可以直接跟人才中心交涉,你们公司是死不承认了,因为你都不做了,我也碰到过类似的问题,因为你也是有责任的,所以你可以跟他们承认你的失误,要求他们把你的档案直接转到你的街道里,毕竟他们没有第一时间跟你联系,害你现在要损失,要闹大他们也没好处的,你可以抓住这点跟他们讲道理,千万别耍无赖,要知道怎么以柔致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5-28
这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你的单位是有档案存放资格的,则单位不应该未经你同意随意将档案转移到这个人才市场。这样因此发生的费用应该由单位承担。
如果单位无权存放档案,且本来就在人才市场存放,则你应该付有关费用。以后应该注意,档案存放是很重要的,要随时考虑档案存放地点与费用问题。
第3个回答  2008-05-27
把档案调走,就得付管理费.你在职的时候是公司交,离职后就应当自己交.天经地义的事!一般档案都放在当地人才市场,除非公司有保管档案的权力.
第4个回答  2008-05-28
劳动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因此单位帮你档案转出了
但是单位对于你的档案转出应付告知义务,单位未告知存在过错,根据民法规定,一方因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你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但是我觉得得不偿失,起诉费都要超过500多了,而且案值小,法院是否受理也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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