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南宁一男子骑无牌电动车上路,C1驾驶证被扣24分?

如题所述

日前,南宁横县一名男子骑无牌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扣了24分,并罚款400元。该男子对处罚结果表示质疑,提出申诉。12月23日,横县交警更改了处罚决定。

事件回顾

12月10日晚8时许,吴先生骑着一辆无牌电动自行车在横县江北大道行驶时,被交警现场查扣。原以为只是扣车罚款,没想到交警部门依照机动车处罚标准开了罚单。

罚单显示,因驾驶机动车准驾不符、车辆未登记上牌两项合并处罚,将他的C1驾驶证记24分,罚款400元。

吴先生对该处罚提出了质疑,他认为自己驾驶的是电动自行车,交警按机动车标准开具罚单,缺乏依据。

交警处罚错误

12月20日,吴先生向横县交警部门提供了购车发票和合格证等相关手续。

当事人进行申诉以后,上级机关认真审核确认,该车是按照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生产的。

由于按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生产出来的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在外观上极其接近,导致横县交警大队在处罚时判断错误,对此应予以纠正。

吴先生对交警部门的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同时也感谢南国早报多方求证,并对此事进行关注报道。他还表示,会吸取此次教训,以后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南宁交警再次提醒

由于按旧国标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外观上与电动摩托车极其相近,因此建议市民驾驶注册登记后有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这样既可以避免驾驶无牌电动车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也可以避免造成驾驶摩托车的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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