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防卫过当

我男朋友在校园里被十几个人围截殴打、因被人捅了一刀后、抢过刀子将一个重伤三人轻伤、这算不算防卫过当?如果是、那会被判几年或有什么处罚?

第1个回答  2013-06-15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2)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总之,在面临非法侵害时,如果用较缓和的手段能制止侵害时,就不要用激烈的防卫手段;当侵害行为已经被制止时,就不要再继续对侵害者进行伤害。否则,就可能超过正当防卫限度,变为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对正在实施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这是因为这类犯罪如不采取紧急的防卫措施,不法份子的行为侵害就可能会在瞬间造成极其严重的、无法挽回的危害,同时在采取防卫措施时,正当防卫人也会由于惊慌而无顾后果,这种因突然的侵害而惊慌失措所采取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损害,既不存在行为人的故意,也不存在行为人的过失,完全是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正当行为。如为制止杀人而于杀人犯搏斗,在搏斗中致杀人犯重伤而死亡,这种超过正当防卫限度的正当防卫,刑法上不认为是防卫过当,既然不认为是防卫过当,当然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的正当防卫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之所以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1)从主观上看,防卫人具有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的防卫动机。虽然对于过当行为所造成的重大的危害具有罪过,但和一般犯罪相比,其主观恶性要小得多。(2)从客观上看,在防卫过当的全部损害结果中,由于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所以这种损害结果实际上可以分解为两部分:一是应有的损害,二是不应有的损害。防卫过当只对其不应有的危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对全部损害结果承担刑事责任。以上就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防卫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主观和客观的根据,这一规定是罪刑均衡的基本原则的体现。
  那么,对防卫过当如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呢?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经验,我认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考虑以下情节:
  1、过当程度。过当程度的大小体现了社会危害性程度,因而影响到防卫过当的量刑。
  2、防卫动机。在过当程度相同的情况下,其防卫行为是出于何种动机,例如是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还是保护本人利益,显然影响对防卫过当的量刑。
  3、权益性质。正当防卫所保护的权益的性质,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应该加以考虑。
  4、社会舆论。在对防卫过当量刑时,还要考虑社会影响,既不挫伤公民正当防卫的积极性,又要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编辑本段|回到顶部文学作品 《防卫过当》 作 者:李李类 型:都市小说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集商战、言情、案件为一体反映都市青年生活的青春励志作品。男主人公严伟是个孤儿,吃“百家饭”长大,曾经当过特种兵,会一些拳脚功夫,退伍后进入公安局当警察。邻居家女孩赵小梅被海津市恶霸段氏兄弟强奸,却被诬为卖淫。赵小梅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自杀身亡,犯罪嫌疑人段虎因为舅舅是检察院的副检察长,不但没有被惩处,反而逍遥法外。严伟打抱不平,设计杀死了段氏三兄弟中的两人,伤一人,被法院以“防卫过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受伤的段龙也被刑警宋克明逮捕归案,被判无期徒刑。两年以后。严伟刑满释放返回海津市,在火车上与长相酷似赵小梅的女大学生卓悦相遇相识并彼此相爱。严伟刚到海津市,宋克明来找他,说段龙越狱逃跑,很可能要来找他们报仇。段龙越狱后被一个外号叫“蝎子”的狱友,秘密隐藏起来。他和“蝎子”策划了一系列报复严伟和宋克明的行动。经过曲折的斗争,严伟终于将段龙击毙,在侦破段龙案件中立了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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