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记录是指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记”有详记与略记之别。略记是记会议大要,会议上的重要或主要言论。详记则要求记录的项目必须完备,记录的言论必须详细完整。若需要留下包括上述内容的会议记录则要靠“录”。“录”有笔录、音录和影像录几种,对会议记录而言,音录、像录通常只是手段,最终还要将录下的内容还原成文字。笔录也常常要借助音录、像录,以之作为记录内容最大限度地再现会议情境的保证。记录人员在开会前要提前到达会场,并落实好用来作会议记录的位置。安排记录席位时要注意尽可能靠近主持人、发言人或扩音设备,以便于准确清晰地聆听他们的讲话内容。从某种程度上讲,记录人员比一般与会人员更为重要,安排记录席位要充分考虑其工作的便利性。(节选自《应用写作》2005年第4期《做好会议记录的技巧和注意事项》)会议记录应该突出的重点有:(1)会议中心议题以及围绕中心议题展开的有关活动;(2)会议讨论、争论的焦点及其各方的主要见解;(3)权威人士或代表人物的言论;(4)会议开始时的定调性言论和结束前的总结性言论;(5)会议已议决的或议而未决的事项;(6)对会议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言论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