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横拍的打法有哪些?

如题所述

底板在100-300之间,可以选择的品牌有Donic、拍里奥和银河。
建议重点关注Donic,性价比较高,击球感觉类似于Stiga;
拍里奥弹性较小,不利于进攻;
银河碳素弹性太大,拉弧圈时难以制造弧线。
另外可以考虑的是“蝴蝶”的“马祖诺夫”,价钱在300以内,好歹是一线品牌,缺点是弹性略小。
Stiga EG,Butterfly Korbel
正手40度狂3,反手HK1997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1-07
【横拍乒乓球打法以及技术特点和打法类型】
1.欧洲横拍进攻型打法;
欧洲横拍进攻型打法的特点:弧圈球技术旋转强、速度快、力量大、正反手都能进攻,特别是反手拉球速度快、威胁大、相持能力强、攻防转换速度快,反拉弧圈的意识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快攻结合弧圈打法和弧圈球为主的打法。
2.中国横拍进攻型打法;
中国横拍进攻型打法的特点:速度快,在快速的前提下,突出旋转、节奏和落点的变化。作到3快:战术变化快、进攻上手快、攻防转换快。大体可分为3种类型:
(1) 用反胶球拍,以拉弧圈为主的打法,代表人物有:乔红、马文革。
(2) 正手使用反胶,反手使用生胶或长胶, 拉打结合打法, 代表人物有王涛、邓亚萍。
(3) 使用正胶或生胶球拍,以快攻为主的打法,代表人物有滕义。
第2个回答  2013-10-18
剥、挑、打、挡
第3个回答  2013-10-18
乒乓球运动的各种类型的区分是以运动员的战术特点或战术方法作为主要依据。20世纪60年代以前,人们一般将乒乓球运动分为进攻型和防守型两大类。随着新技术的出现,工具的改革和战术方法的多样化,到了70年代,乒乓球运动技术的分类就进一步具体化了。乒乓球运动的不同打法是从属于不同类型的,区分它的主要依据是技术特点或技术方法(即在比赛中使用率和得分率最高的技术),以及不同的工具。
综观世界乒坛,一般认为乒乓球运动在现阶段可以划分为下述4大类型10种打法。
快攻类打法 战术特点是以速度为主,以快制转,以近打远,积极主动,先发制人。直拍快攻打法是中国的传统打法之一,已有40多年的历史。50年代初、中期,这种打法以“快、狠”为其特点,但因当时拉攻技术还较差,攻球缺乏准确性,因而受挫于欧洲的削球和日本的远台长抽。通过比赛实践,中国的快攻选手提高了对击球准确性的认识,加强了基本功的训练。到了50年代末,中国快攻选手容国团,以快速多变的战术,夺得了第25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的男子单打冠军。从此,快攻类打法就以其“快、准、狠、变”的技术风格,出现在60年代的世界乒坛。进入70年代初,随着欧洲弧圈球技术的迅速提高,中国快攻类打法的速度受到了旋转的制约。于是快攻选手采取了拉一板小上旋的技术,来为快攻开路,从而又进一步丰富了快攻打法,以其“快、准、狠、变、转”的技术风格来与弧圈类打法抗衡。目前,快攻类打法要想继续攀登世界乒乓球技术高峰,须努力提高击球的速度、力量和增大回球的角度,特别要重视增强攻打弧圈球的能力。
直(横)拍两面攻打法 其特点是站位离台近,进攻速度快,攻势猛,正、反手攻击力强,打法积极,抢攻在前。50年代,这种打法以王传耀为代表。他站位中台,用正、反手发力攻打法赢得主动,曾多次获得全国单打冠军。60年代,这种打法以庄则栋为代表。他以近台进攻为主,充分发挥前臂和手腕的作用,提高了击球速度,形成了近台两面攻的打法,曾蝉联 3届男子单打世界冠军(图1以直拍两面攻打法著称的中国选手庄则栋)。70年代,这种打法以日本的河野满为代表,他在继承日本正手攻球好、 侧身意识强的传统打法特点的基础上,吸收了中国近台两面攻打法的某些优点,形成了以近台为主结合中台的两面攻打法,在第34届世界乒乓球锦标赛中获得男子单打冠军。在直拍快攻打法的影响和带动下,中国横拍快攻打法也有一定的提高和发展,代表这种打法的在60年代有湖北的陈盛兴,在70年代有北京的滕义,他们在参加国内外的许多比赛中,都曾经取得过比较好的成绩。直(横)拍两面攻打法应掌握的技术有:①正手快点、快攻、快带、快拉、突击、扣杀、杀高球等技术;②反手快点、快攻、快带、快拉、突击、扣杀等技术;③侧身正手攻球和扣杀等技术。
直拍左推右攻打法 是中国独特的一种打法,其特点是站位离台近,动作小,速度快,步法灵活,正手攻击力强。50年代,这种打法主要是以正手攻球为主,反手只是偶然推挡一下。以后由于反手推挡有了新的提高,才逐渐形成真正的左推右攻打法。50年代,这种打法以傅其芳为代表,他以正手快攻和反手推挡结合球路变化来争取主动。60年代和70年代,则以李富荣和李振恃为代表,他们不仅提高了反手推挡和反手攻的技术水平,并且还增强了侧身正手进攻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了左推右攻结合侧身攻的新打法(图2以直拍左推右攻打法著称的中国选手李富荣)。 直拍左推右攻打法的技术与两面攻打法不同的是反手要掌握快推、加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