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没有规定什么时间段不能装修房子的?

如题所述

房子装修法定的时间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法>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法>办法》规定:

【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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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地方性法规作了具体的时间规定,例如北京市和重庆市。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三十五条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在其他时段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它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采取措施,减轻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干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单位或家庭使用家用电器进行娱乐或悼念活动、制作家具、装修(维修)房屋,应当控制音量,禁止夜间10时至次日6时产生噪声干扰他人。

扩展资料:

北京市违反装修时间规定的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未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进行装修作业,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

重庆市违反装修时间规定的处罚

违反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扰民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夜间造成噪声扰民的,从重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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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一般来说,居民区装修施工,如果已经有业主入住的情况,也就是这个楼里面有人在居住,要按照早上八点到中午十二点,下午二点到下午六点施工作业。其它时间是不应该进行装修的,因为其他业主要休息时间。

但是,这个也是安装实际情况来定的,比如在休息时间施工作业,期间没有进行会产生噪音的作业,比如贴涂刷墙壁、贴壁纸以及铺地毯等作业,也是可以和物业进行申请的。

扩展资料:

如何进行装修噪音投诉:

1、向物业进行投诉

当遇到装修扰民的情况时,最快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找物业进行投诉。请物业进行协调,既能不损害邻里之间关系,也能有效的减少装修噪音对自己的影响。

2、向环保局进行投诉

如果遇到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装修房子等噪音时,可拨打12369进行投诉。环保部门只负责“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噪音的监管。

3、向公安局进行投诉

如果遇到交通噪声、装修噪声及群众自发组织的各类产生噪声扰民活动、鸣炮、鸣笛以及娱乐场所产生的社会噪声等时,可以直接拨打110,找公安局进行投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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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5-23

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楼内进行装修”,以保障已住进来的居民的合法权益。

拓展资料

装修房子应该注意事项:

一、 高楼地面装修不要都铺装大理石。大理石比地板砖和木地板的分量要高出几十倍,若是地上悉数铺装大理石就有可能使楼板不堪重负。格外是二层以上,因为未经房子安全判定站判定的房子装饰,其地上装饰资料的分量不得超越40公斤/平方米 。

二、装饰不能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撤除衔接阳台和门窗的墙体以及扩展原有门窗尺度或许另建门窗,这种做法会形成高楼部分裂缝和严重影响抗震才能,然后缩短高楼运用寿命。 

三、阳台的装饰应尽量选用荷载小的资料,因为阳台过度超载会发作倾覆。

四、厕浴间防水也是装饰中一个关键环节。通常的做法是,在装饰厕浴间前,先堵住地漏,放5厘米以上的水,进行淋水实验,若是漏水,有必要重做防水;若是不漏的话,也要在施工中当心铺设地上,不要损坏防水层和私行改动上下水及暖气体系。

五、为了寻求奢华,在四壁上贴满板材,吊顶镶上两三层立体吊顶,这种装饰做法不可取。因为四壁贴满板材,占有空间较大,会减小整个空间的面积,费用也较高,一起不利于防火。吊顶过低会使人发生压抑感。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19
土地资源管理局[2001]488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居住物业装修管理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物业公司应加强对住宅装修活动的日常巡视和监督,当有业主和使用人入住的,应当督促装修的业主、使用人或施工单位遵守施工作业时间,晚间18:00时至次日上午08:00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行为。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室内装修、制作家具及室外修缮等,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期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作业,在其他时间进行作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如果违反了这一规定,经警告后不改正的,将被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并可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也就意味着,在每天午休时间和晚间,可以进行不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比如墙面粉刷等,但是不可以进行敲墙、打钻等有噪声的装修作业,以此保证居民正常的休息。

武汉市最好也应该和北京一样进行立法,规定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楼内进行装修”,以保障已住进来的居民的合法权益。

辽宁《办法》规定,装饰装修人在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开工前,还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登记;每天12时到14时、19时到次日7时,不得进行影响相邻业主或者使用人正常休息的住宅装饰装修活动;因住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或者相邻住宅渗漏水、管道堵塞、停水停电的,装饰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福州规定:中午12时到14时30分,22时到次日早上6时,不得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中考、高考期间,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从事产生噪声的装修活动,具体时间和区域范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市民一旦遭遇装修扰民问题,可请求业主委员会依照业主公约进行处理,也可依法向有关执法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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