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送的礼物离职后需要退吗

我在2017年11月入职了一个小公司,当时签订2年的劳动合同,入职后一直没有休息日,劳动合同有每周休息一天,但是我想休息也老板不愿意,请假一天就没有全勤奖,我也不敢请假。合同上的工资4500,合同只有加班费,没有提到 午餐费,交通费,全勤奖,老板每月主动给我 620元午餐费(中午时间不回去需要点外卖),300元交通费,800元全勤奖。 加业绩一起大概6500/7000左右。 我觉得工作比较累 ,也没有五险一金,想辞职,但是今天上午老板一已听到我说辞职就气死了,他说 2018年10月公司送给我的手机,2018年12月发的年终奖 ,2018年12月的业绩 ,他说手机我用了几个月不能退,要退当时买的 价9600元 和 2018年12月发的年终奖 11050元,2018年12的有未完成的工作,那月发的业绩780元,一共21430元 还不给 2019年1月3日到今日的工资,一年之内不能同行入职(这个劳动合同也有的),离职后6个月不能更改QQ和电子邮箱密码,让他随时查看。他再说 如果我不离职 他调我的工作时间 每月休息4天,每次不能超过两天,没有全勤奖,午餐费,交通费。

我觉得;他提到的这些比较过分了,因为我的工作 手机和电脑同时用的必要工具,公司的电脑是台式机,我新入职到今日一直用了我自己的笔记本,他送的手机是上一年的工作有关。 2018年12月发的年终奖是我入职一年后发的。 现在我是想 不给他一分钱,也不要2019年1月3日到今天的工资,手机也不还。 因为我自己的电脑也给公司用了一年多。
如果他还是让我退钱的话我怎么做才对呢?还是乖乖的以前一样上班等合同到期?

你要先明确自己的诉求,是否是决心离职?
如果是离职的话,只需要你给公司出具辞职申请即可,理由可以是公司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却不给你缴纳社保,这一项公司就不能阻碍你走人,你还可以到社保局的稽核科举报未缴纳社保,要求公司补缴!
你提到的年终奖问题,公司已经发放给你,离职不需要退还。
离职的工资应该结算至工作交接完毕的当天,所以1月离职的话,工作几天算几天的工资。
手机问题,赠送手机时是否有明确的说法,是大家都有,还是只有你个人表现优秀,奖励给你的,当时有没有说明是给你所有权还是使用权?这个有点争议,有的公司是给员工使用,离职交回,有的是奖励给个人的,这个不知道你们当时是怎么谈的。即使公司要收回,也只能收回手机,不能按原价问你要钱的。
12月和1月的业绩费,离职公司应该足额发放,你可在离职单上的财务部分标注未发放的各项金额。
离职后签有竞业协议的,劳动者应该履行,同时公司也应该按照竞业限制的条款向劳动者支付一定的补偿。
离职后,应该交还公司的邮箱,qq等通讯工具,个人的账号密码不需要告诉原公司老板。

建议收集证据,与公司协商,尤其手机和问题,有没有文件或者通知,聊天记录等证明是赠送给你个人的。
然后就是你的合同,每月工资,个税缴纳情况,工资卡流水,业绩发放规定等。
如果与公司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工资,支付业绩费或提成,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加班的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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