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6周岁以后是否可以自己改名?

楼主目前未满16周岁,因重名过多,欲要改名,可是爸妈都不在本地,(在国外做生意),近年内可能难以回来,所以,派出所是不让改的,可是如果我满了16周岁,是否可以自己交申请书来改名呢,具体步骤有哪些?求高手指教,大恩不言谢

满16周岁以后可以自己改名,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不需要父母同意。

改名办理的条件:

1、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办理程序: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但是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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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28

可以由本人提交申请,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满十八岁,改名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变更姓名等主要户口登记项目,需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当地派出所,提出办理申请。

本人年满16岁: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等。

本人未满16岁:需其监护人提出申请,户口簿、户口簿复印件、在校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扩展资料: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婚姻法》

第二十二条 【子女的姓】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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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4-14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

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具体各地不大一样,可以去详细咨询一下吧 如果未满16岁可以去改,改名需要交一定的费用(一般是50) 如果年满16岁的话,需要向当地派出所,公安局人事科递交申请书 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开介绍信吧。

扩展资料

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需持下列证明材料

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2、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件);

4、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方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子女姓名的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

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

8、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9、单位、街道或学校证明(若孩子没有上学就不用了)。

带上材料进行以下具体流程:

1、未成年人改名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上述材料)。如父母离异的也只需要监护人一方同意即可更改;

2、成年人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相关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即可;

3、填写改名申请提交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更名申请,如下:更名申请:XXX户籍部门,我叫xxx,性别,男,1981年06月某06出生,现年18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二人,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年月日

4、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填写表格,工作人员盖章,所在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5、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6、公证(超过16周岁需要公证);

7、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簿,申请新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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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成年人改名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第二是理由要充分, 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具体的程序是: 想改名者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供所需资料,经审批后即可改名。 另外要提醒楼主的是,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另外补充下有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也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对16岁以上公民更改姓名“从严掌握”,仅仅是公安机关内部规定,无可操作性的具体标准,且与《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嫌,应无法律约束力。若一味拒绝为公民更改姓名,公民因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打起官司时,若公安机关不能举出公民更改姓名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公安机关就可能承担败诉的后果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若认为公民改名对户籍管理、对公民违法犯罪信息管理可能造成麻烦和不便,从而限制公民行使更改姓名的私权利,这样做是不对的。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载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应该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另外,具体各地不大一样,你还是去详细咨询一下吧 如果未满16岁可以去改吧,改名需要交一定的费用(一般是50) 如果年满16岁的话,需要向当地派出所,公安局人事科递交申请书 还需要户口所在地开介绍信吧追问

不不不,最后几句还是有意义的,过两天去咨询好了

追答

嗯,这个你可以去公安局咨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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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3-05-30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追问

也就是说到了16周岁还不行吗

追答

要家长陪同

追问

如题,家长国外事忙。。。大约18周岁后能回来,可是成年后改名不是很麻烦吗、而且到时候毕业证什么的也难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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