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3-05-28
第一,不论对方是不是警察,你都没有权利在对方对你有人身攻击行为时对对方施以拳脚——《刑法》当中的正当防卫是指在你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受到不法侵害,不使用暴力制止就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才可以采取的措施,从楼主的陈述中可以看出当时的情况肯定不是这样.......
第二,如果对方是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公民就有义务配合其执行公务,如果警察在此过程中有不文明或不合法的行为,楼主可以向该警察所属单位或上级单位的督察部门投诉,而不能自行进行所谓的“还击”——通俗点说吧,您的行为属于使用私权利、使用私刑,如果人人都觉得对方侵犯了我的权力,我就有理由进行还击,那这个社会可就真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