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学剧社的执导老师,在排演某些话剧时经常会遇到剧本或话剧的演出版权问题。如果是国内的作家,一般我们都会直接联系。但是有一些国外话剧的剧本,就比较迷惑不知道应该找什么单位联系版权问题。我的问题是:
1.仅限本大学校内不盈利的演出,是不是也存在版权问题?
2.如果有一些比较冷门的剧本,是在网上找到的,或者是一些戏剧类院校内部整理的刊物和书籍上的剧本(没有出版社),并且找不到在市面上有任何出版社出版过这些剧本,这样的剧本如果演出存在版权问题吗?应该和谁联系呢?
3.如果剧本的作者已经去世,那还存在版权问题吗?
谢谢~~
如果是比较新的话剧作品,国外依旧在上演,且国内有专业院团已经买断内地演出版权的作品。甚至有些剧本被出版后书上直接注明“以上剧作,未经许可不得进行任何演出(包括教学演出)和排演”。这样的情况下是否就必须获得授权呢?那大学剧社的演出是否属于教学演出的范畴呢?谢谢~
追答根据合理使用原则 其规定教学也不允许演的话 该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范的 你不必担心 前提是 教学 免费演出 演员无报酬 标明作品名 作者 这样你们不必获得其授权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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