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女职工,50岁(2010年9月)该办理退休时没有办,当时自己不知道可以办理,社保局也没有通知,而且社保局继续在收取个人及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多收了15个月),一年半后(2012年1月)该职工向当地社保局提交退休材料办理退休,社保局退还了个人多交的15个月的钱,并于2012年8月开始向该职工发放养老金,但是给该员工的养老金是按照2010年的标准,就是说2012年8月拿到的钱和别人2010年拿到的数目一样,2年后才能拿到别人2年前的数目,永远都比别人差一节,这样对吗?社保局说不能按2012年的标准,只能按2010年的标准,只能2010年退休的人少那,为什么?
因为劳动者本身原因延迟办理退休,基本养老金是不予补发的,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发放。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套入相应公式即可。
养老金的计算方法:
基本养老金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基础养老金 ,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 三是过渡性养老金。
1、基础退休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月、55岁为170月、60岁为139月)
3、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职工是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主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筹集资金,采取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
4、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制度模式采用积累制,即建立完全积累的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投资取得收益,个人退休后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其个人账户的积累额。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那这个拿养老金的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是从办理的时间开始拿还是从退休的时候开始拿。也就是说2010年退休,2012年办理的,那2010年到2012年这之间的钱补不补?
追答各省的政策可能是不一样的。我省的政策是,谁的原因导致就由谁负责。从你所说的情况,这个应该是他本人的原因,因此,社会保险是不能补发的。
如果是社会保险的原因导致,则社会保险肯定是会补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