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下就把人带走,最后当事人被拘留32天,被告知无罪放出来了,这合法吗?

被拘留的这段时间一直不让律师见当事人,这种情况合法吗?

不是很好说。
1、拘留是要在紧急情况下,有一定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较为严重的犯罪,防止其逃跑,自杀或继续犯罪采取的措施。不知道你说的证据确凿是到了哪种程度,在这一点上还不是很好说。
2、拘留期限一般为10天,特殊情况延长1---4天,对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和多次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最长期限可延长到37天。从总的期限上来说也没有超期。
3、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一直不让律师见当事人,这肯定不合法,但会见有严格的程序和手续,那么公安机关是以什么理由不让会见呢。而且你们的律师没有提出异议吗。
4、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拘留的,可以申请获得刑事赔偿,做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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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12
不合法
第2个回答  2013-06-12
有几种案件是可以不让见律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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