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名、字、谥号、自号的由来

如题所述

古人的名、字、号、谥号:
“名”,与现代人的“名字”相同,自称时用名,表示谦虚;
“字”,也叫表字,是人的别名,称呼人用字,表示尊敬;
“号”,别号,名、字以外的称谓,大多与个人的居住环境、嗜好、性情特点、特长等相关,如“醉翁”、“白云”、“抱固老人”;
谥号,古代帝王、贵族、大臣等死后将葬,按其生前事迹给予寓意褒贬的称号,比如,我们常说的“唐太宗”、“汉武帝”等,都是他们死后的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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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2
名的由来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的增多,社会交往和人际交往的日益密切,为了把某一群人与另一群人区分开来,便出现了某一群人共有的标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姓”;在一群人中间,为了把这中间的你、我、他区分开,也就出现了只属于个人的标志,这种标志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名”。关于名的起源,从汉字“名”字本身也可推知其最早的含义。这一汉字由“夕”和“口”两部分组成,对此,《说文解字》解释说:“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
字的由来
自周代开始,人不但有“名”,而且还得有“字”。“字”,是在“名”之后新增的称呼。《礼记·檀弓上》:“幼名,冠字。”人生下来3月要取名,20岁加字。《典礼上》有“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许嫁,笄而字”。就是说,当男子加冠,女子及笄,表示其已成人,将要正式参加社会交往时,就要在其名之后再加字。为什么要有字?唐人孔颖达为《檀弓上》“幼名,冠字”作注时说,“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直呼其名,故冠而加字。”这就是说,当一个人成年之后,由长辈原来所命的和多年来被长辈所称呼的“名”就不便在社会场合呼来喊去,就得另取一个供平辈或晚辈可以称呼的新名,即“字”。“名”是供长辈呼唤的,“字”是供平辈、晚辈和自己称呼的。所以在古代,对平辈或尊辈“直呼其名”、“指名道姓”是一种不尊重对方的无礼行为。对平辈或尊辈只能称字,不能称名,只有尊对卑或自称才可称名。当我们了解“女子许嫁,笄而字”的习俗之后,就可以明白为什么长期称女子许配或出嫁叫“字人”,称未曾许配的闺女叫“待字闺中”了。因为当时“女子十五许嫁,笄礼之称字”。对于女子来讲,成年、结笄加字、许配基本上是一回事。
古人是先有名而后有字,字由名而孳生。所以古人取字一般都遵循着“名字相应”的原则,就是名与字之间要有一定的关连。《白虎通义·姓名》曰:“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从名与字的连带关系和构成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
同义互训。如诸葛亮,字孔明;宰予,字子我;张衡,字平子;曾巩,字子固;秦观,字少游。这里的亮与明、予与我、衡与平、巩与固、观与游同义,可以相互注释。
反义相对。如朱熹,字元晦;赵孟,字子昂;韩愈,字退之;菅同,字异之;黄损,字益之。这里的熹与晦、与昂、愈与退、同与异、损与益都是反义相对的。
连义推想。如关羽,字云长,取庄子《逍遥游》句:“其翼若垂天之云。”是由“翼”想到羽毛,进而由“垂天之云”推想到云长。赵家驹字千里,是由少壮的马推想到驰骋千里。白居易字乐天,因乐天故能够居易。苏轼字子瞻,由倚轼而推想到瞻望。
连义指实。如杜甫字子美,由对男子的美称联想到美。唐寅字伯虎,由寅联想到“十二地支”的寅与虎相配。
同类相及。如孔鲤字伯鱼,鲤是鱼类。郑樵字渔仲,樵夫常与渔翁为侣。梁鸿字伯鸾,鸿和鸾都是为人称道的飞禽。陆机字士衡,机和衡是北斗上的两颗星。
原名加辞。如谢安字安石,杜牧字牧之。
运用干支五行。如郑石癸字甲父,秦丙字白乙,纯属天干相合。楚公子午字子庚,郑印癸字子酉,天干地支相配。
形体离合。如宋玫字文玉,尤侗字同人,姚椿字春木。
形体增省。如秦桧字会子,顾媚字眉生。
古人的“名”、“字”还常用来表示在家族中的行辈,常在名、姓前加伯(孟)、仲、叔、季表示兄弟长幼。其中的“伯”与“孟”又有区别,嫡妻所生长子(女)称“伯”,妾所生长子(女)称“孟”。如伯夷、叔齐,伯是兄,叔是弟;孔子字仲尼,仲是老二;孟姜女就是姜姓的长女。字的后面有的加“父”(甫)表示性别,王引之在《春秋名字解诂》中指出,古人名字连称时,都是先字而后名。称字曰“某父”,如仲尼父、仲山甫等。秦汉以后则先名后字,如郑游吉字子大叔。这里游吉是名,子大叔是字。汉代以后逐渐在“名”或“字”中有同样的字或偏旁表示同辈关系。如唐代抵抗安禄山的名将颜杲卿和他的弟弟颜曜卿、颜春卿共用“卿”字,和他们同辈的堂兄弟大书法家颜真卿也用“卿”字。宋代文学家苏轼、苏辙兄弟共用偏旁“车”表同辈。明神宗的儿子朱常洛、朱常洵等第二个字共用常,第三个字共有“氵”旁;吊死在景山上的明崇祯帝朱由检和他的哥哥朱由校(明熹宗)、堂兄弟朱由榔(南明永历帝)、朱由崧(南明弘光帝)等第二个字共用“由”,第三字共用“木”旁。在这种情况下,姓名中的第一字是和父、祖共用的族名,第二字和第三字的一半是和弟兄共用的辈名,具体到个人身上就只有半个字了。

号的由来
除了名、字,有些古人还有“号”。“号”是一种固定的别名,又称别号。封建社会的中上层人物,特别是文人,往往以住址和志趣等为自己取号,包括斋名、室名等。如唐代李白的青莲居士,杜甫的少陵野老,宋代苏轼的东坡居士,明代唐寅的六如居士,清代郑燮的板桥等都是后人熟知的。有的别号的使用率甚至超过本名。别号是使用者本人起的,不像姓名要受家族、行辈的限制,因而可以更自由地抒发或标榜使用者的某种情操,别号中常见的“居士”、“山人”之类就是为了表示使用者鄙视利禄的志趣。宋代欧阳修晚年号“六一居士”,就是以“一万卷书,一千卷古金石文,一张琴,一局棋,一壶酒加上他本人一老翁”,共六个“一”取名。南宋爱国诗人陆游忧世愤俗,被权贵们讥为不守礼法,他就自号“放翁”,表示对他们的蔑视。南宋画家郑思肖在宋亡之后自号“所南”,表示心向南方。明末画家朱耷为明朝宁王朱权后裔,在明亡后落发为僧,因欣赏八大人觉经,取号“八大山人”,“八大”连写,似“哭”非“哭”,似“笑”非“笑”,寓“哭笑不得”意,来抒发自己怀念故国的悲愤之情。当然,更多的官僚缙绅和封建文人所取的各种动听的别号只不过是附庸风雅、沽名钓誉的幌子。
另外还有“绰号”,这大都是他人所取而得到公认的别号,是对人的刻画和形容。春秋时百里奚沦落楚国,被秦穆公用五张羖(黑公羊)皮赎回,人称“五羖大夫”,可算是古代的绰号。唐代奸相李义府外柔内奸,被人称为“笑中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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