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生育保险,需要带什么材料?

如题所述

    报销生育保险女职工带以下证件:
    (1)本人身份证。(2)计划生育证。(3)婴儿出生证。(4)独生子女证。(5)出院小结。(6)医疗费用发票。(7)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8)填写《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到五楼工伤、生育支付科办理。

2.参保男职工其配偶无工作单位的除上述证件外,应加带下列证件:
(1)配偶属城镇户口的,应提供失业证,配偶居住农村的,应提供村委员会失业证明。(2)结婚证。(3)女方户籍本。(4)男女双方身份证。
以上提供证件一律为原件。

拓展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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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5

报销生育保险时,双方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

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职工的生育医疗证申领表、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3、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4、收款收据。

二、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销流程: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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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5


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注:以上复印件必须用A4纸。


二、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的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3)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4)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利整理齐,(诊疗费4元可报销);

(5)《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住院费)所需材料:

(1)《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

(3)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一份;


(4)所有收据、处方(中、西药费)、住院费用明细、住院结算清单的原件,按日期先后顺序整理,(诊疗费4元可报销);

(5)《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份(须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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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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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女职工生育或引、流及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后,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带齐有关手续到市医保办办理生育保险业务。

  领取生育保险待遇须携带以下材料:

  1、生育

  (1)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

  (3)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医疗费收据原件(包括产前检查的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须在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上加盖医院公章。

  2、引、流产

  ⑴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⑶未生育者须提供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复印件,未领取生育证者,须持结婚证复印件及女职工单位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已生育过的女职工不用提供;

  ⑷医疗费收据原件;

  ⑸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⑹病历复印件。(住院引、流产的需复印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

  3、计划生育手术

  ⑴单位须提供单位介绍信;

  ⑵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18位社会保障号码);

  ⑶检查费、手术费收据原件;

  ⑷手术证明或假条原件;

  ⑸病历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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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9-02-24

全国申请生育保险需要提供的材料有所不同,下方以上海为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

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

4、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注:提供的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扩展资料:

上海申请生育保险须符合一下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2013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4、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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