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路上出事故,有时是叫来保险公司人员处理,有的是单纯花钱处理,有的是叫来交警,为什么方式不同?

比如剐蹭、轻微追尾等小事故时,有的人协商后给200元了事。双方都有保险啊,这事故保险公司不管吗?
假如甲乙双方都有损伤,甲给了乙200元,乙拿钱后修理,乙没有任何损失。可是甲出了200元,回头修理自己车时还要300的话,甲就损失了500。
双方都有保险啊,为什么乙没损失,而甲要支付500费用,保险公司会赔偿甲500吗?
还有题目中的3种处理方式,都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无车一族的我,不理解,请指教。
请具体说说这种情况,甲方责任时怎样?乙方责任时怎样?双方保险公司都赔偿车主吗?最终事故损失的费用都由保险公司买单吗?不论甲还是乙的责任。

第1个回答  2013-06-13
出一次险,第二年的交强险将没有优惠,商业险优惠返点减少。只是几百块钱的损失,走保险不划算。
第2个回答  2013-06-13
你上面的那个例子,过错方是甲。如果不报案的话,可以协商解决。不是什么大事故。如果是交强险,保险公司只赔
乙,如果是商业险的话,,甲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但也只赔30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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