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诈骗属于那种犯罪

如题所述

网恋诈骗涉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扩展资料:

案例:三小伙冒充女性“网恋”诈骗获刑

12月1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诈骗案,三名被告人冒充女性和男网友聊天,并派出美女接单员诱骗被害人到酒吧、服装店、手机店等购物消费,被依法判刑。

今年4月至5月,刘某、盛某甲、盛某乙三个“95后”小伙先后找到了一份上网聊天的“键盘手”工作,刘某担任小组长。他们冒充未婚女性,根据上头提供的“话术”,通过微信、QQ等添加男性网友,以交朋友、谈恋爱等名义聊天结交。

他们有几个女同事负责“接单”,在聊天过程中使用女接单员的照片或让接单员与对方视频。

聊天顺利的话,他们会和男网友确定“恋爱关系”甚至“谈婚论嫁”,接下来就是约定见面了,这由女接单员负责,而且一般都是两名接单员一起出动。据说,这样“好配合”,一人负责谈情说爱,一人借机行事,鼓吹受害人为“女友”及家庭成员买见面礼。

约会的地点经常都是附近的酒吧,酒吧里瓜子蜜饯之类的倒不是特别贵,但红酒特别“高档”。据公诉机关称,这酒吧是诈骗团伙头目付某(另案处理)专门开设的,四五十元进价的红酒销价少则数百元,多则上千元。

付某出资提供电脑、预支房租、生活费等,让人招募聊天员、接单员,为他们提供“话术”,让他们通过网络聊天的方式,以谈恋爱等名义,诱骗受害人到自己开设的酒吧高额消费,还让受害人到团伙成员开设的服装店或事先联系好的手机店消费。

事后由专人将红酒、手机、服装等拿回店内退货,所得赃款由聊天人员、接单人员、组长、股东等人按事先约定的比例分配。

刘某、盛某甲、盛某乙三人只是付某下面一个窝点中的三个小组之一,共骗取人民币5.9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盛某甲、盛某乙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手段,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依法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盛某甲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盛某乙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并责令退赔赃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三小伙冒充女性“网恋”诈骗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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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8
网恋诈骗也是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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