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本来打算去学习平面设计的,后来随便找了个班问了一 下,因为我现在处的地方都是服装厂,所以培训班的老师推荐我学服装设计,我对服装不是好了解,只是想多学点东西,所以就决定学服装设计,在我没学了几天后就有人在我旁边的电脑上和我一 样学,(前提这人以前是在我对面一 排电脑的,为什么今天就特别一 点在我旁边这电脑,然后没几分时间就有个人过来和我旁边的人对话,)就说一 些关学了我现在学这行的工资有多高,这些话,平我的感觉象是这培训班的老板安排的人来吸引我的,因为第2天又有个女的过来,在我旁边说叫我让一 下我这电脑,她昨天有个设计图还没完成的。我的感觉就更加象是班里的安排了吸引我的,因为我在报名前他就和我说,学了设计在(学纸样)就比较还找事,我就说想学习了设计在决定,我现在的分析是他吸引我的原因是想我以后在这(学习纸样)这样子他就可以多收几千块学费了,我现在是想我应该怎么处理这事,
面对培训班的骗局可和解、调解、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解决,相关法律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