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嫂不肯养父母,请问我可以将我哥嫂告上法庭吗?

我哥嫂不肯养父母,请问我可以将我哥嫂告上法庭吗?我好伤心,为何我哥结婚后变成这样,我这个做妹妹的他更是不相认了?我父母都是老实本分的农民,父母真的是从灰里掏钱将我和我哥抚养长大,而且还供我们读完了大学……如今,我那个嫂子不仅不养老,还动不动向我爸妈要钱要给他们买房子等孙子(我哥的儿子),请问可否帮帮我!谢谢

完全可以!儿子孝敬父母在法律上是有规定的,是义务!法院可以强迫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
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关系或者租赁关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
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十六条 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由兄、姊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姊有扶养的义务。
第十七条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第十八条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第十九条 老年人有权依法处分个人的财产,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强行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予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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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6-02
当然可以告啦
父母有养孩子的义务
孩子也有养父母的义务
小学的法律都学过啦

我不是专业人士
建议你找律师咨询一下
告不孝子女一定会胜诉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6-03
虽然可以告
但我下午你能考虑清楚这一告的厉害关系
你可以先找你哥哥谈谈
如果你告了 可能以后你母亲到了他家
生活的也不一定很好
第3个回答  2008-06-02
应当是可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因此,根据你说的情况,应该是可以的。
第4个回答  2008-06-02
可以。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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