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时法库属燕国疆域。
秦统一中国后,东北地区设右北平、辽西、辽东三郡。
辽东郡包括辽河以西部分地区。法库隶属辽东郡。
汉光武帝时,法库隶属幽州。由汉初平元年(190年)至东晋期间法库为鲜卑慕容部活动地区,隶属平州。
隋时为契丹属地。
唐为营州督都府辽州。
辽代,法库东部村落归祺州(今康平小塔子)管辖,西部地区隶属上京道渭州管辖。
金代基本沿用了辽代政区设置,法库西部隶属灵山县,东北部隶属咸平庆云县,东南有一部分属沈州双城县辖(今石佛寺古城)。
元初设开元路,金时的咸平府归开元路,咸平府属的庆云县在辽河以西的地方并入顺安县,元代法库大部分地方归顺安县管辖。
明初,法库隶属三万卫(今开原)。自修筑辽东边墙后,法库处于蒙古与明朝军事对峙之地区。因而住户远徙,土地荒芜成为牧区。明朝后期法库隶属兀良哈福余卫。
清顺治五至七年,(1648-1650年),修筑西段柳条边通过法库境内,边南属盛京,边北属蒙古。康熙初年,铁岭、开原建县,法库边门一线属开原县,边门以南、辽河以北的原左翼后旗一部分属铁岭,边门治所直属盛京。嘉庆十二年(1807年),设昌图理事通判,法库边门以北隶属昌图厅。光绪七年(1881年),设康平县,边门以北部分地区划入康平县。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法库抚民厅,划开原、铁岭、康平三县及新民府的部分村屯归属法库门抚民厅。
民国二年(1913年),改厅为县,隶属洮昌道。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伪大同元年)日本侵略军占领法库县城,同年成立伪县公署。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康伪德四年)一月将辽河西岸的王家窝堡村(包括刘家店、高家店、李家窝堡、丈沟子等屯)划归铁岭县,将西北部边沿的王爷陵、陈五十屯、大房子、车家窝堡、大屯、刘秉堡、十家子等村划给伪东科前旗。全县划成1街26村,下辖266个屯。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伪康德十二年),八路军进军法库,解放县城,组建县委、县政府。隶属辽宁省辽西行署,全县划分为7个区,各区设区政府:一区孟家窝堡、二区柏家沟、三区大孤家子、四区三面船、五区双台子、六区秀水河子、城关区。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2月至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2月,法库处于与国民党军队艰苦斗争时期。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2月17日,全县获得解放。1948年8月17日,成立辽北省,法库县划归辽北省一专署管辖。同年,开始土改。
1958年12月,法库县划归沈阳市管辖。1960年,改法库镇人民委员会为法库镇人民公社。
1980年9月,撤销县革命委员会,恢复县人民政府。
1983年末到1984年初,全县各人民公社全部改为乡(镇)人民政府。
1992年12月,法库县划归沈阳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