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五叔在蒙自富平公司湖泉金秋A区二标工地上做水电不小心高凳踩翻了然后被高凳肋巴骨打骨折了;以上情况属于工伤吧。当时没有及时向公司项目经理反映情况(因为他们的安全员已经跟着出去看过伤情了,我想也没必要我们打工的亲自去知会公司里的项目经理了),但是四小时后知会他,他竟然说没证据证明是在他们公司工地上受的伤,他们不负责说。我五叔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