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不是副省级城市。
【长沙市】
长沙市隶属湖南省,湖南省省会,简称长,地处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湘浏盆地西缘,是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核心城市,国家十二五规划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湖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教和商贸中心。
长沙地处湖南省东部偏北,湘江下游和长浏盆地西缘。东西长约230公里,南北宽约88公里,全市土地面积1.1819万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1909.86平方公里。
长沙是楚文明和湘楚文化的发源地,有3000年悠久的历史文化,约有2400年建城史,在春秋战国时期始建城,属楚国。因屈原和贾谊的影响而被称为“屈贾之乡”。长沙又称“楚汉名城”,马王堆汉墓和走马楼简牍等重要文物的出土反映其深厚的楚文化以及湖湘文化底蕴,位于岳麓山下的岳麓书院为湖南文化教育的象征。历史上涌现众多名人,留下众多的历史文化遗迹,成为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16年2月23日,长沙市在CCTV“中国经济生活大调查”2015年度十大最具幸福感省会城市中名列第一。2016年5月6日,长沙开通了中国首条中低速磁悬浮线路。
【副省级氏简介】
副省级市是中国行政架构为副省级建制的省辖市,正式施行于1994年2月25日,其前身为计划单列市,其党政机关主要领导的行政级别为副省(部)级官员。
副省级市的党委、政府机关主要领导的级别,即中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政协主席职务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其职务任免由省委报中共中央审批。但是在行政区划类别上,副省级市仍然属于省辖市,由所在的省级行政区管辖。
中国现有15座副省级市:广州、深圳、南京、武汉、沈阳、西安、成都、济南、杭州、哈尔滨、长春、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其中青岛、大连、宁波、厦门、深圳是计划单列市,其他的都是省会城市。
行政级别
【级别确定】
副省级市仍为省辖市,由所在省的省委、省政府领导。这些市的机构改革方案仍由所在省审批,同时抄报中编委备案。15市的经济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中编发[1995]5号文,副省级市的市直机关的级别,比照国办发[1993]85号通知中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的机构级别确定,即市直工作部门为副厅级,内设机构为处级。市直属机构的副局长并不是正处,而是增加了一个级别,叫(正处)副局级。
市辖区及其工作部门的级别,可比照市直机关相对应的关系确定。副省级城市的副区长也是正处(副局)级。区辖街道办是正处级。
市辖县和代管的县级市的级别仍为处级,其工作部门仍为科级。
【干部管理】
按中央组织部《关于广州等16城市干部管理范围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4]28号)执行,即:
(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长、市政协主席职务列入《中共中央管理的干部职务名称表》,其职务任免由省委报中共中央审批。
(二)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市长、市政协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职务任免报中央组织部备案。备案办法按组通字[1991]10号文件规定办理。市委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任免,须事先征得中央组织部同意。其他干部管理范围的确定,由省委根据本省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三)市委、市纪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换届选举时,省委须将人事安排方案报中央组织部审核。
相关概念
【计划单列市】
享有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的非省级行政中心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全称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单列市,是省级单位对所辖大城市下放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城市,但是,计划单列市仍保留省辖市的行政地位,继续接受省级行政机构的领导。对省辖大城市的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内容主要是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商品购销和分配调拨,能源及主要物资分配调拨、外贸进出口、地方定额外汇、劳动工资 、财政信贷、科学技术以及各项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等。中国大陆改革开放初期的1980年代,一些市由于其特有的经济地位而被称为"计划单列市",享有省一级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至2015年时,全国有5个计划单列市。
【国家级新区】
是指新区的成立乃至于开发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总体发展目标、发展定位等由国务院统一进行规划和审批,相关特殊优惠政策和权限由国务院直接批复,在辖区内实行更加开放和优惠的特殊政策,鼓励新区进行各项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探索工作。其中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系行政区,设立区委区政府,由于其依托于直辖市,区委书记由市委常委兼任,区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均为副部级。国家级新区中只有上海浦东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是经由国务院批准的副省级新区,其余国家级新区由于其依托的城市为副省级城市或地级市,一般只高配干部,级别仍为正厅级,只设立管委会,没有人大、政协、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