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盖房子要邻居签字吗?

我家老房子翻新建新房,,去年与邻居家发生过矛盾,至今没有化解。现在我家盖新房,距离邻居家还有2米空地,是我家自己留的,就是不想在与他发生矛盾,但是邻居拒不签字,经过村委调节还是不行,土管局不让动工,怎么办?

在盖房子之前是需要住房四周的邻居都签字,确保不妨碍他人进出或者他人房屋采光。这样土管局才会准予建房屋。
这个涉及民法中的相邻权。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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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5-15
需要。很有必要。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指界;村民小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民小组委托村民代表指界。乡(镇)企业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由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组织)法定代表人或使用集体土地的个人指界;宅基地由户主指界。

  双方边界无争议,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拒绝现场指界或指界后拒不签字确认的,以一方指认的界线为准,并依据《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当事人对调查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调查结果可作为确权的依据。
  存在争议的宗地,经过调查举证,依法进行调处。处理后的宗地,按处理结果进行权属调查;短期内无法处理的,划定土地权属争议界线,签订《土地争议原由书》,单独进行登记造册。
上述规定是辽宁的一个规定,各地的规定应当是大同小异的,你可以参考一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07-02
在盖房子之前是需要你住房四周的邻居都签字,确保不妨碍他人进出或者他人房屋采光。这样土管局才会准予你建房屋。鉴于你这种情况,只能去土管局托关系,找人代签,只要土管局认可就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5-05-03
当然不用,只要不影响相邻权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13-06-29
是要签字的 先是村主任签字 再是周边邻居 这是一个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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