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海关的去年的公告上说“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请先向毕业院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是否具有派遣资格,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相关情况。”已经毕业但是未就业,也没有办理暂缓就业,档案转回生源地的学生是否具有派遣资格?这里的派遣是指二次派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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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答事实就是如此,只有国家统招的大学生才会有派遣证一说。因为统称的所谓”大学生“分很多种的,比如成人教育、自学教育,就没有派遣证,因此公告里才会强调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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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派遣资格,通过高考考上的统招大学生,在毕业前和用人单位(包括人才中心,下同)、学校签署一份三方协议,即用人单位录用该学生,学校向学生颁发派遣证。有排遣证的学生,入职后可以获得干部身份。公务员都属于干部,因此考生需要具备派遣资格,毕业两年内可以改派一次。
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2015年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学历、学位、相关基层工作经验等)应在2014年10月15日前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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