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打成轻伤害,公安会跨省抓人吗?

我有一朋友,在路上和人打架,把对方鼻子打骨折了,对方报警但我朋友跑了。
最后警察把我带去派出所,我不小心把我朋友真名给警察说了,警察肯定查的出来,因为他名字非常特别。
他是外省的,我就想知道警察会去外省抓他吗?怎么样才能构成去抓他的条件,如果网上通缉那对我朋友以后有什么影响吗?

鼻子骨折,应该可以构成轻伤。对于这类案件公安如果立了刑事案件,就可以跨省抓人,但前提是有嫌疑人确切的信息,一般是网上通缉。如你朋友被通缉了,那他就小心点,用身份证就可能被当地公安机关获知信息,从而被抓。不过,这类案件是可以通过取得被害人谅解而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故建议你朋友与被害人联系,逃跑不是办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你好!

公安系统全国联网,公安机关是可以委托你朋友所在地公安抓捕,还可以与其他公安机关联合抓捕,如果被通缉,任何地区的公安都可以抓捕,并会移交犯罪地所在的公安机关;

如果被通缉,那么在这个信息时代,很多东西是不能做的,如不能工作、不能上网、不能住宿、不能办卡等,只要与身份证相关的,一旦出示即有可能被捕,还得每天过着提心掉胆的生活!

根据刑法,故意伤害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处罚也不是很重,建议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赔偿、认真悔罪,得对方谅解,很可能缓刑(也就是不用坐牢)!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5-24
  把人打成轻伤,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34条之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追究刑事的,就会跨省抓人。
  如果是在外地犯案,外地公安机关会列为网上逃犯,在全国范围内通缉。
  如果网上通缉了,抓住后就会判刑。
第3个回答  2018-07-31
全国通缉。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决定逮捕的人在逃,由公安机关通缉抓捕。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