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对中国古代小说的认识 600字左右

如题所述

写作思路:可以写一下中国古代小说每一个阶段的特点,将中国古代小说的发展史详细地描述一下,最后阐述自己的理由和观点等等。

正文:

中国古典小说是文学中的一种样式,一般是描写人物故事,塑造多种多样的人物形象,同时拥有完整布局、发展及主题的文学作品。中国古代经典的小说,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红楼梦》等代表作。

上古到先秦两汉的古代神话传说、寓言故事促成了小说的孕育和形成。如《女娲补天》《夸父逐日》。

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志人、志怪小说,其情节结构比较简单、粗略。如干宝的《搜神记》和刘义庆的《世说新语》

唐传奇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小说的成熟。如《柳毅传书》和《莺莺传》。

宋代的话本,明代的拟话本的出现,推动了古代小说的发展,拟话本的题材更加广泛,情节更加曲折,描写更加细腻,如《灌园叟晚逢仙女》

明清章回体小说将古代小说逐渐推向了顶峰。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红楼梦》等,《红楼梦》则代表古代小说的顶峰。

中国古代小说辉煌灿烂,但是它的出现和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从无到有,历经千年,达到鼎盛...

中国古代小说发展的历史大体是:宋代以前,是文言短篇小说单线发展,宋元时代,文言、白话两种短篇小说双线发展,明代开始,文言、白话、长篇、短篇多线发展,呈现出多姿多彩的状态。

我国古代小说的特点:注意人物行动、语言和细节的描写,在矛盾冲突中展示人物形象;情节曲折,故事完整;语言准确简练,生动流畅,富于个性;叙事方式明显带有说书人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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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3

上古到先秦两汉的古代神话传说、寓言故事促成了小说的孕育和形成。如《女娲补天》《夸父逐日》。魏晋南北朝时期,出现了志人、志怪小说,其情节结构比较简单、粗略。如干宝的《搜神记》和刘义庆的《世说新语》。

唐传奇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小说的成熟。如《柳毅传书》和《莺莺传》。宋代的话本,明代的拟话本的出现,推动了古代小说的发展,拟话本的题材更加广泛,情节更加曲折,描写更加细腻,如《灌园叟晚逢仙女》。

明清章回体小说将古代小说逐渐推向了顶峰。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红楼梦》等,《红楼梦》则代表古代小说的顶峰。



扩展资料

古代小说可指由相对于现代人而言的古代人创作的小说体裁文学作品,如《西游记》,《红楼梦》等。也可指由现代人创作的,以古代社会为背景,投射现代人情感诉求的小说作品。

古代小说是相对于“大道”而言,大部分是街谈巷语,带有稗官野史的印记,同时又有一定的历史根据。现在的小说多言一种规范的文体。

由现代人创作的古代小说,一般可分为古代言情小说和古代武侠小说两大类。随着时代的发展,古言小说和武侠小说也衍生出了许多不同的分支题材。

古言的常见题材有:宫斗文、宅斗文、穿越文、重生文、种田文等。武侠的常见题材有:武侠文、仙侠文、玄幻文、修真文、奇幻文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古典小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古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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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6-20
给你一点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启发
要科学地阐述中国法制发展史,必须对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有一个全面认识。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律典是国家的刑法典,其内容是对有关违反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以及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犯罪行为进行刑事处罚的规定。律典属于刑事法律的范畴,只是诸多法律中的一种。从古代法律的立法形式看,不仅名目繁多,有关法律形式的名称以及各朝注重的法律形式也不尽一样。如秦有律、命、令、制、诏、程、式、课等;汉有律、令、科、品、比;晋为律、令、故事;唐有律、令、格、式;宋于律令、格、式之外,重视编敕、又有断例和指挥;元有诏制、条格、断例;明、清两代于律和各种法律形式的单行法外,广泛适用例等。此外,历朝还颁布了多种法律形式的地方法规。每一种法律形式都有其独特的功能。以唐代为例,“律”是有关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令”是指国家组织制度方面的规定和行政命令, “格”是皇帝临时颁布的各种单行敕令、指示的汇编,“式”是国家机关的公文程式的办事细则,各种法律形式共同组成唐朝的法律体系。我们在了解中国古代法制的面貌时,不能只偏重刑事法律,而忽视其他形式的法律。
中国古代法律如按内容分类,是由行政、经济、刑事、民事、军事、文化教育、对外关系等方面的法律共同构成的法律体系,其中行政法律是大量的。各种形式的法律,其体例结构既有综合性编纂方式,也有大量的各类单行法律法规。以明代为例。除《大明律》、《问刑条例》和一些单行刑事法律外,有关行政方面的单行法规有数十种之多,如《诸司职掌》、《六部条例》、《吏部条例》、《宪纲事类》、《宗藩条例》等。明代还制定了不少经济、军事、学校等方面的单行法规,制定了《教民榜文》这类民间诉讼和乡里管理的单行法律,县以上地方长官或衙门还以条例、则例、禁约、告示等形式颁行了大量的地方法规。要全面地认识中国法制的全貌或某一朝法制的全貌,必须对各种形式的法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虽然我们不可能对每一种法律都进行深入研究,但起码应做到不能把中国古代法律仅仅理解为刑事法律,不能把古代法制仅仅理解为是打击犯罪。
在学习和研究中国古代法律体系时,应充分评估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对中华法系的贡献。如北魏拓跋氏创立的《北魏律》,宗承汉律,并柔和了南朝各律而成,其结构体系和基本内容都为隋唐律奠定了基础,唐律实际上是各民族法文化的综合体。又如,《大明律》的分目不少与元代的条格相同,说明明初修律时曾吸收了元代的立法经验。满族入关前的一些民族习惯和行为规则,也融进了大清律、例。对于少数民族贵族集团建立的王朝的法律制度及在中华法系中的地位,应该予以恰如其分的评价。
第3个回答  201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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