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这个房子,开发商说的多好,实际得到93/m2.公摊18.18,我认为93减去18.18减墙面厚,应该就是我自己实际使用的面积了,但我的合同上写的套内面积为66.11.感觉这样下去好不划算,并且我在销售部看到他们申报房管局的备案公摊是16.5.但给我的合同写的是18.18.感觉我就多给了公摊,并且很多业主都是这样写的公摊,这样对我自己的产权面积感觉不合理,销售是否欺诈行为,已经签定了合同,我是否可以去维权.并且我们购买的时候是已建筑面积算价钱,结果合同缺以套内面积来填写,是否合理,求大师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