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要求员工变更工作岗位,员工有权拒绝吗?
前提是,此变更要求是单位单方面提出,且劳动者并无无法胜任当前工作岗位等情况出现,并且单位要求劳动者调换的岗位与劳动者自身的工作经验完全无关,并无充分理由调岗。请问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是否可以拒绝换岗?
合同上原话是这样写的:甲方根据其业务需要或者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及表现,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可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愿意接受。
这里是否可以理解为,约定的前提是公司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方可调动?还有必须乙方愿意接受才可执行?
其实 雇佣双方 看似平等,其实还是存在不平等的情况,这也就是老板和员工的区别,所以一旦公司要做调整,基本上已经成为定案,要不变更其实很难。
如果公司对于劳动法熟悉,对于不需要的岗位,但又雇用时间较长,一般会间接采用这样的不适任的调动,最后予以一个合理解释而已。
如果公司是有意培养员工,偶尔也会采取换岗作业的情况。
作为打工的,只有去适应,所谓适者生存,自己理解啦!
合同上原话是这样写的:甲方根据其业务需要或者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及表现,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可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愿意接受。
这里是否可以理解为,约定的前提是公司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方可调动?还有必须乙方愿意接受才可执行?
合同上原话是这样写的:甲方根据其业务需要或者乙方的实际工作能力及表现,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可调动乙方的工作岗位,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愿意接受。
这里是否可以理解为,约定的前提是公司必须具有充分合理性方可调动?还有必须乙方愿意接受才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