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特大爆炸事故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在江苏盐城市的响水县,有一个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在去年的3月21日,中午2点48分左右,这所化工厂就发生了一起爆炸事故,造成了难以估算的后果。

事故导致78人死亡,76人受了重伤,而受到波及住院治疗的人就达640人之多,损失了198635.07万元,这起事故被称为“3.21”特大爆炸安全事故。

根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得知,这起事故的起因,是源于长期违法储存硝化废料。因为这种东西长期的积热,导致持续升温引起自燃,最终引起了爆炸,其后果非常的严重。

更加恶劣的是,该公司的法人张勤岳还曾贿赂国家公职人员,为的是牟取非法利益,其情节非常严重,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扩展资料:

案件判决结果:

从这次爆炸案中,还有6家中介机构从中作假,指使当地相关部门没有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盐城市环保、应急管理等部门,玩忽职守,把关不严,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张勤岳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款155万元。倪家巷集团罚款2千万元,对该集团法人吴岳忠、总经理倪成良获刑12年和13年,剥夺政治权利

天嘉宜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耿宏等人,根据情节大小,获刑6年到9年不等处罚。原法人陶在明等2人,获刑6年到8年不等处罚。帮助该公司装卸服务的经营人张惠德获刑4年。

该公司安全科6名成员,获刑1年6个月到5年。环境监测6家中介机构,处以10万到100万不等罚款。孙峰等15名公职人员,被判处3年3个月到7年6个月处罚。

一审公开宣判后,大部分人对此表示悔罪认罪,并且当庭表示不上诉。此次案件由盐城市中院联合响水、射阳等7所法院公开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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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30
3·21”特大爆炸事故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因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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