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6-22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过去的男女婚事,听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本人没有自主权,现在古法已改,兴自由恋爱,但结婚的一些传统习俗在本镇各村依然保存,经数千年积淀形成的婚嫁礼仪,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变化着,部分被丢弃,或又溶入新的内容,比如与轿有关的一些活动基本都废弃,其形式趋化繁就简之向。婚俗非官方明文规定,它是祖祖辈辈口传心授,约定俗成的。这种约定俗成的习俗是人们举行婚礼时自觉遵守的规则。旧时,大户人家的婚礼甚为讲究,所谓行“六礼”方可完婚,“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征、请期、迎亲。
薛家河地区的婚嫁习俗和绥德其他地方的婚俗大同小异,现作简单的介绍。
一、婚姻类型
婚姻分两大类型,即活人的婚姻,死人的婚姻。
死人的婚姻称弥婚:
男或女已亡,年龄都大于11岁,生前都未成婚则要弥婚。习俗认为人长到12岁魂就全了,是成人了,尽管早夭,也得婚配。为亡人办婚事,规程很简单,只有订亲、行聘等礼规。亡人结婚之日,也是尸骨合葬之时,红白事一齐办理。
活人的婚姻类型有:
新婚
新婚是指男女达到结婚年龄,经媒人说合,或自由恋爱而形成的婚姻。
指腹婚
旧时“拈香”、“结拜识”的人,买卖人或读书人,互相关系密切,为了延续这种友谊,在他们的妻子或儿媳怀孕之时,便互相承诺,若双方生成一男一女,则结为夫妻,待小孩长大完婚。
娃娃婚
娃娃婚又称奶头婚,这类婚姻形成的原因同指腹婚。男女还是一两岁吃奶的孩子,由双方父母的一句话,便决定了两个孩子的婚姻大事。
童养婚
这种婚姻,都是因女方家庭生活极度困难,不得不将未成年的女儿卖给人家当童养媳。一但定亲,女孩就生活在婆家,童养媳年龄都很小,长到十四、五岁举办结婚仪式完婚。
指腹婚、娃娃婚、童养婚几种类型现在已不存在。
换婚
换婚又称“换亲”,就是张家的女儿给王家为媳妇,王家的女儿给张家为媳妇。张王两家同时出嫁女儿,结婚儿媳。也有三换亲、四换亲的,叫转亲。如张、王、李三家,都有大龄儿子和女儿,但都因多种原因儿子娶不上媳妇,于是商定,张家的女儿给王家为媳,王家的女儿给李家为媳,李家的女儿给张家为媳,这样用自家的女儿给儿子换回一个媳妇。
续婚
续婚又称“续亲”。男子婚后生有小孩,妻子亡故,正好妻妹成年待嫁,就有续婚的可能性。这种婚姻大都因男方人品才能出众,家产丰厚,妻子亡故,娘家不想断了这门亲,才将小姨子续嫁给姐夫。
上门婚
这类婚姻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新婚男女,男到女家,俗称“倒插门”。如果男方改姓女方姓则称“儿女婿”。一般是女方家无儿子,男方家境贫寒,无力娶妻,因此上门当儿女婿。另一种是寡妇招婿,男子亡故,已有孩子,女方又不愿改嫁而招一夫上门,俗称“招老汉”。
再婚
再婚指男女双方离婚或配偶亡故,重新娶妻嫁人组成新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