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3-05
中级人民法院是市一级的,高级人民法院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的。
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判死缓的刑罚需要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宣布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案子需要高院审核后再报送最高院审核。
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案件较少,除了在全省范围内影响较大的案件;否则一般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