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6-14
1、你3个月前进入鞋厂,到现在都还没与你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向鞋厂索偿从入职到现在双倍的工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们的人事部(如果你们人事部不肯接受你的辞信,建议去邮局发挂号信)
,这样就有证据证明你什么时候辞职,你就可以照走人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楼上两样一起做!!!
《劳动合同法》原文,这部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http://www.molss.gov.cn/gb/news/2007-06/30/content_184630.htm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08-06-19
你既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只要你有工作事实,你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你需要收集你的工作事实的证据和留住支付你工资的凭证.然后随时可以走人,用工单位3天内必须支付完你所有工资,如未支付,可以先于相关人员协调解决,不满意,就找劳动局,告他.劳动局也协商不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并要求支付所有额外开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