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辞工 怎么才能拿到工资?

我3个月前进一加鞋厂做收发,没签订合同,主管面试时也没说要做一年才能辞工,现在工作强度加大了,每天加班到2点,我吃不消,想辞工,可是他不让,
说不满一年不许辞工,难道我只能自离吗?一定要丢掉一个月的工资吗??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解除合同有三种途径:
  一、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其中,按照(一)至(六)项规定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告知)用人单位,最好是书面通知。
  二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辞呈,经用人单位同意,按双方协商结果解除合同。
  三、在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情形下,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期满合同解除。
  劳动者运用第三十七条规定需要避免一个最常见的错误,书面通知不是辞职申请、报告,辞职是不接受当前工作,请求离去,需要批准,属于循《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6-14
1、你3个月前进入鞋厂,到现在都还没与你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可以向鞋厂索偿从入职到现在双倍的工资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你们的人事部(如果你们人事部不肯接受你的辞信,建议去邮局发挂号信)
,这样就有证据证明你什么时候辞职,你就可以照走人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建议:楼上两样一起做!!!

《劳动合同法》原文,这部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

http://www.molss.gov.cn/gb/news/2007-06/30/content_184630.htm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6-24
你好,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用工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所有你不管什么方式辞工都应当拿到工资,但是如果要程序更完善的话,建议你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向用工单位发出离职申请书,这样你的单位就不可以扣减你工资了。
第3个回答  2008-06-16
痛恨这样的老板,你的情况很简单,你可以申请辞职,他们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没有要满一年的说法,别说没合同,就是有合同在一放满足不了或达不到要求的情况下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样的事你只要向他们提出就可以了,一般辞职时间在一星期到一月内,他们要是要为难你你就告到劳动局去,像他们这样不正规的公司肯定有很多方面违反了劳动法的,像加班时间,可能还有很多童工,工资也可能没按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工作环境,消防措施等等,你只要说去告他,我相信他就要出冷汗了!
第4个回答  2008-06-19
你既然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只要你有工作事实,你只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在此期间,你需要收集你的工作事实的证据和留住支付你工资的凭证.然后随时可以走人,用工单位3天内必须支付完你所有工资,如未支付,可以先于相关人员协调解决,不满意,就找劳动局,告他.劳动局也协商不了,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了.并要求支付所有额外开支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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