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房需要哪些证件

如题所述

开药房需要以下证照: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卫生许可证。

4、健康证。

5、药品经营许可证。

拓展资料:

开药店所需要的条件

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有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应该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3、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那就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开店程序比设立普通的公司比较多要求,要去省厅办理《药物许可经营》等前置批文后才能到所在地工商局进行工商登记。

4、启动资金也是必不可少的,预算视店面大小大概在20-50万元人民币不等,供进货及盘店面及日常管理使用。

参考资料:食药监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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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0

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GSP认证,如果所经营的药店内包含保健食品,还需要向药监申请《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

开药店需要满足最基本的场地条件,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药品零售业的质量负责人应是药师(中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

扩展资料: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缩写,在中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1998年,在1992版GSP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并于2000年4月30日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0号颁布,200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2013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已于2012年11月6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2015-07-01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决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8号)已于2016年6月30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参考资料:GSP-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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