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怎么操作

如题所述

根据《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个税汇算清缴由个人操作或者企业代为处理,税费由个人支付或者退还。企业不需要进行处理。

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流程:
使用手机APP端申报,可以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
从首页的【常用业务】区块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进入;二是从【快捷入口】-【我要办税】下或底部【办税】菜单进入后,点击在【税费申报】下的【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居民个人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未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税款,可通过简易申报申请退税。
核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查看收入明细数据,确认已缴税额。
若确认申报数据无误,可跳过第(二)步直接提交申报,进入【申请退税】。

进行申诉或删除
如认为某条收入信息非本人取得,可对收入明细数据进行【申诉】、【删除】。
纳税人必须是在本人未取得该笔收入的前提下,才可以进行【申诉】或【删除】的操作。操作后,相应收入均不纳入年度汇算。
申请退税
在申报提交完成页面上,选择【申请退税】。
进入银行卡选择界面,会自动带出添加好的银行卡。也可以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
选择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可以看到退税申请进度。
如果银行卡不在身边,或者暂时不想退税,可以点击【暂不处理,返回首页】。后续可再次发起退税申请。
可通过【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详情】查看已申报情况。若发现申报有误,可点击【更正】或【作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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