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介绍如下:
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科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包括坚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云南省义务教育学科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包括坚定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生活技能。
此外,学校需要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以指导学校形成教学管理特色;健全教学评价制度,注重诊断与改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坚持和完善学校内集体备课制度,认真制定教案。
同时,在课程实施上,云南省结合《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和本省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这些办法明确了学校课程实施的工作要求,包括推进教学改革,转变育人方式,切实提高育人质量,以及加大条件保障力度,保证课程有效实施。此外,还需要满足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 50099-2011)的相关要求,包括学校布局、选址、建筑设备等方面。
义务教育课程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义务教育课程应遵循五个基本原则:
1、育人为本,坚持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五育”并举,九年一贯设置课程,完善课程类别与结构,优化课时比例。
2、因材施教,因地区,学校,学生之间的差异,注重课程的选择性和适宜性,为每一位儿童,少年提供适合的学习机会。
3、聚焦核心素养,面向未来,注重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4、加强课程综合,注重关联。就字面意思。
5、变革育人方式,突出实践,加强知行合一、学思结合,倡导“做中学”“用中学”“创中学”。
二、课程类型:
课程类别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类,国家课程为主,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拓展补充。地方课程不得超过九年总课时的3%(使用地方课程课时在小学一二年级开设外语的,不得超过4%。)。
三、科目设置:
义务教育课程九年一贯设置,按“六三”学制或“五四”学制安排。国家课程设置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历史、地理、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