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女生,现在在南昌一家软件公司工作,前二天公司领导说让我去北京一个项目负责人员的招聘,经常驻半年。从我入职时就在南昌上班,是否可以不去呢,因为父母年纪较大需要我照顾,公司这样调整我工作地点要我同意吗?如果我不同意公司是否可以以此理由炒了我并且不给补偿金呢?我有什么理由可以不去吗?打工的就是弱势群体啊,请有懂劳动法律知道的高手或律师指点一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