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过了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又以各种理由要我们走人,该怎么办,具体是怎么做。

而且现在还拖欠两个月工资,求高人指点啊,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常利益。
我们现在已被迫离职

首先收集你在公司工作过的证据,比如说:入职登记表,考勤数据,工资单,工资卡银行对帐单,工作牌,工作服等等,越多越好。

拿到证据后,与公司协商补偿,如果公司拒绝,可以直接凭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主张以下权利:

1、放发拖欠的劳动报酬。
2、因未签劳动合同,公司应当支付的双倍工资。
3、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具体的计算方法你看了以下法条就明白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祝你顺利!追问

还有个问题,我以后参加工作会不会对我有影响。

追答

你是维护你的正当权益,不会对你今后的工作产生影响,放心吧。

追问

我不会被封杀吧,哈哈哈哈哈。。

追答

不会,不用担心。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7-03
本人是律师事务所律师,就你提供的初步信息来看,提点个人建议,仅供参考。第一,因为你与公司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需要收集并保存好能够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你的门禁卡、签到卡、公司发的工资卡、工资条(如果公司没有发给工资卡,公司银行账户往你的银行卡发工资的银行电子记录)。如果有公司职工愿意给你作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也可以,当然实践中通常没有哪一位留在单位的职工愿意给你作证,或者公司工资发放名册上你的签字等。第二,有些公司解聘的时候会给员工发放解聘通知,这个解聘通知也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当然这个具体要看你们公司发给你没有。第三,在证明你们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后,你可以要求公司向你们支付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次月起共有11X2X平均工资(因为不知道你们的试用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以及不知道你们的试用期结束到公司要你们走人的时间,所以只能给你一个大概的公式)。第四,因为公司违法解聘你们,所以你有权要求公司向你们支付因违法解除合同的代通知金(一般为一个的工资)。第五,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争议仲裁的规定,你这个案子应当先向工作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劳动仲裁案件收仲裁费,注意:这不是指律师费,如果你委托律师的话,需要向律师支付代理费)。为避免公司以现金形式向员工发放工资,从而导致无法证明你的工资数额的情况的出现,你可以主张比较高于公司实际给你的工资主张上述赔偿。如公司给你3000一个月,你就向仲裁委主张6000一个月等,逼迫公司向仲裁委出示关于你的实际工资的证据。实践中,公司为避免更大损失,必然要最终出示这方面的证据。第六,如果仲裁委超过规定期限不通知你是否受理,或者裁决你败诉,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第六,如果根据上述公式,公司应当赔偿的数额较大的话,建议你还是聘请律师代为处理为好。因为上面的都只是纸上谈兵,落实到具体处理和程序,还是律师处理更为妥当一些。当然如果数额较少的话,建议你还是自己写一个仲裁申请书就行了。第七,如果你们这次被公司违法解聘的同事多的话,建议一起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这样给当地仲裁委一个压力,让他们给公司施压,说不定对你们维权有帮助。最后,由于每个地方对劳动争议的处理基本都有自己的土政策,所以具体处理还要看当地的土政策是怎么规定的,这一点请你注意一下。
希望上述建议对你的维权有一定作用。追问

我现在有的 工资卡银行卡发工资的银行电子记录 我每个月报销 已经工作日志 考核 还有公司要发给我的提成 等的信息表格 但是那些表格只有我的签字 怎么办

追答

这位盆友,个人认为你的上述证据已经能够证明你与前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银行电子记录最好能够有银行盖章。建议尽快到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预祝你维权成功!

第2个回答  2013-07-17
上班一个月内单位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签的,从第二月起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现在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纵横法律网-江苏衡鼎律师事务所-胡志丹律师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24
  如果由于单位的原因,工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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