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还是继续留下工作

大家好,我现在很纠结,本科毕业后在一家普通的公司做出纳一年了,本来觉得自己做出纳太屈才,领导曾说换岗位,临时又变卦,仍然让我做出纳,没有接触到实际的业务,出纳也没做过账,和同事们说话也不投机,领导也不是很喜欢我,现在觉得做出纳在公司像透明人一样,每天工作很辛苦,很乏味,很单调,但家里人不让我辞职(认为这个公司还不错,但是我不这样认为,工资低,工作压力大),我是去还是留呢?大家出出主意吧!谢谢。

  劳动者辞职还是继续工作,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如果劳动者认为这份工作对自己以后的发展有一定的前途,各方面福利待遇还是可以的,劳动者是可以留下来继续工作的;如果劳动者认为这份工作做的不是很理想,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也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同意和批准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2-16

过年这段时间找工作也是非常好找的时候,那到底是继续留下来呢,还是选择跳槽呢?

第2个回答  2013-07-02
在我看来若办公室环境不好,关系不融洽,天天心情受影响,肯定是早点离开为好。待时间长了就会有惰性,就会逆来顺受,付诸不了行动了追问

但是工作刚一年就跳槽,会不会太急了呢?一年没学到东西也不是很甘心。

追答

很多人都是在毕业后一年中就业择业,最终找到合适的满意的工作,人往高处走,重新换工作。
你要是觉得没学到东西太亏了,那你可以肯定后续会给你换岗给你学习机会吗,如果不确定,继续留下了才是亏大了

第3个回答  2013-07-02
是走是留还的看自己是咋想的。我的建议,既然你在这儿学不到你想要的东西,那你留在这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了。家里也许不太了解你的想法吧,你把你自己最真实的想法告诉你爸妈,你爸妈可能是觉得找工作太难,有个稳定工作就不错了,所以不让你辞职。但如果他们理解到你真正的想法,也许就不会不同意了。
第4个回答  2013-07-02
辞职吧,出来工作首要一条,要开心!!如果你每天都带有闷闷不乐的情绪工作,不仅容易犯错误,而且对身体也不好,还容易把不好的情绪带回家,这样没意思的。换个环境,做自己愿意做的工作。。。俗话说 人挪活,树挪死!!追问

别人都说社会是一样的,跳槽到其他的公司也是这样的,是这样的吗?

追答

不要这么悲观,静下心来慢慢找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