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志愿录取规则

如题所述

河北省志愿录取规则如下:

1、顺序志愿

投档原则为“志愿优先、遵循分数”。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要求,依据高校调档比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

投档原则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不再补档”。将控制线上未录取的有志愿考生,结合高校各专业(类)要求,依据高校各专业(类)调档比例,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平行志愿投档时,考生虽然一次可填报多个“专业(类)+学校”志愿,但投档机会最多只有一次。投档时,考生成绩相同时如何排序?

普通类:当遇到多名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

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军队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艺术类、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的批次,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

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高校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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